信息发布时间:2024-09-09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政府批准,****对以下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地块名称、位置 | 出让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24-G03 | 湖中路东侧、规划道**侧地块 | 54.1亩(36105㎡) | 商住 | 1<R≤1.8 | 21120 | 每次增价100万元或其整倍数 | 6335 |
注:1、竞买保证金数额按起始价的30%左右折算。
2、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40年,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的,****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等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
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公司。竞得宗地后的竞得人,如是**县境外的,必须在**县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公司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30日;
报名期限:2024年9月30日9:00—2024年10月8日9:00;
保证金交纳期限:2024年9月30日9:00—2024年9月8日9:00;
挂牌期限:2024年9月30日9:00—2024年10月10日9:00。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市自然**网上交易平台(http://223.****.26:8199/portal/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8日9:00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报价资格。
四、办理CA证书
办理CA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的有效****服务中心四楼12号窗口(**市府西路1号)**CA认证机构代办点办理,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178****5150。网上办理的,可加QQ号****75456,提供相应材料及经办人电话、邮寄信息。
五、提供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式
上述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交易的具体要求,详见**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敬请有意竞买者通过**市自然**网上交易平台(http://223.****.26:8199/portal/index)自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在网上交易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县冠华路国土大厦6****中心)。
六、交地条件、时间及其他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1.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
让文件的相关信息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2.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净地出让,其余维持现状。出让范围内地下需迁移的管、线、涵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负责迁移,并自行承担费用,周围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
3.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下载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电子稿并勘察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
4.在交清全部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后2个月内交地;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七、交款方式
1、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2个月内交清土地出让金。
2、出让人同意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时,无需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515)****5638
联 系 人:桑先生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 户 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银行
账 号: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十、****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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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