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鑫废****公司:
你公司《关于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收悉。我局****保护厅《关于****公司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甘环函〔2016〕59号)“核发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要求,****公司《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LZ****2106临)于2020年10月15日到期。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月15日)。
二、你公司应及时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和原**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废铅酸蓄电池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固化发〔2017〕31号)的要求,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中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和原省环保厅下发的《危险废物管理模板》中的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四、进一步明确单位内部管理责任,特别是针对危险废物出入库登记,危险废物的运输(含厂区内运输)必须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防止由于人员不规范操作导致的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事故。
五、根据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 37281-2019)做好厂区管理。
六、****生态环境厅要求,加强对**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http://61.****.11:50000/)的维护,必须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共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系统确实存在问题不能登录时,必须执行纸质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七、严格按照核准的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同时要加强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及其他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执法队、****分局按照各****公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杜绝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我局将随时进行抽查检查,对不符合危废经营的情况将收回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八、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附件: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
****环境局
2020年10月13日
**** 2020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