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科达电器有限公司电子电器零部件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13633P | 建设单位法人:蔡孝捆 |
陈兴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祥芝镇后湖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电子电器零部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9-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祥芝镇后湖村 |
经度:118.70691 纬度: 24.7751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1-13 |
(2017)S-002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5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13633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13633P | 验收监测单位:**天安****公司 |
****0503MA31NLEK9K | 竣工时间:2024-05-09 |
2024-05-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0 |
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367-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生产电子电器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电子电器零部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8000万件电子电器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00万件电子电器零部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PVC零部件:注塑成型+修边;MIM金属件:注塑成型+脱脂+烧结+磁抛+机加工+研磨+抛光+喷漆烘干或+真空镀膜+镭雕+喷砂+烘干等;五金件:锯料+冲压成型+机加工+磁抛+烘干+喷砂+阳极氧化等 | 实际建设情况:PVC零部件:注塑成型+修边;MIM金属件:注塑成型+脱脂+烧结+磁抛+机加工+研磨+抛光+喷漆烘干或+真空镀膜+镭雕+喷砂+烘干等;五金件:锯料+冲压成型+机加工+磁抛+烘干+喷砂+除油+清洗等 |
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生产成本等原因,项目五金零部件产品需要阳极氧化工艺的产品数量较少,故企业生产过程实际未配套阳极氧化生产线,少量需阳极氧化的委外加工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产废水采用“调节+二级混凝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废气:①脱脂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从脱脂炉上方排气口排出,废气采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装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最终通过约20m高排气筒排放。 ②本项目喷漆采用密闭的车间,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首先采用水帘对漆雾颗粒物进行吸收,水帘后面设置抽风口,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抽风口进行收集,烘干炉上方设置集气罩,烘干炉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以上收集的有机废气最终通过约20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③PVC注塑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 ④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锅炉废气通过高度约10m的烟囱达标排放。 ⑤各台喷砂机配套粉尘过滤、收集装置,99%以上的粉尘可得到收集。 ⑥阳极氧化生产线采取围挡式封闭,废气通过围挡上方预留的废气收集口收集,废气收集效率约90%,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净化塔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机械加工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 废化学品包装物由厂家进行回收。 废石英砂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污泥进行危废鉴定后进行妥善处置。 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漆渣、废润滑油和切削油、槽液废渣等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噪声:应合理规划厂区功能、布置车间,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消声减振隔音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活污水经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喷漆废水、研磨废水经“混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后排入隔油调节池,与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在调节池隔油沉淀后一起采用“混凝沉淀”进一****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废气:①脱脂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从脱脂炉上方排气口排出,废气采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装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通过约23m高排气筒排放。 ②本项目喷漆采用密闭的车间,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首先采用水帘对漆雾颗粒物进行吸收,水帘后面设置抽风口,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抽风口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通过约23m高排气筒排放。 ③PVC注塑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PVC注塑废气、MIM金属粉末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喷漆烘干及其他工序烘干废气一起送“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通过约23m高排气筒排放。 ④镭雕、烧结废气经收集后送“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通过约23m高排气筒排放。 ⑤各台喷砂机配套粉尘过滤、收集装置,喷砂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约23m高排气筒排放。 固废: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②机械加工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 ③废化学品包装物由厂家进行回收。 ④废石英砂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⑤废金属屑外卖回收利用厂家利用。 ⑥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漆渣、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噪声:合理规划厂区功能、布置车间,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措施。 |
生产废水产生量减少,根据水量及水质变化重新设计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实际无锅炉废气、阳极氧化生产线废气;脱脂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增加了处理设施;镭雕、烧结废气增加了收集处理设施,从无组织改为有组织排放;废水处理污泥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无槽液废渣产生;其他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地下水:阳极氧化车间地面采取“三布五油+花岗石板”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钢砼结构,池体内壁采取三布五油防腐防渗处理。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建设。 化学品仓库参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和《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的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设计。 环境风险:建设废水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容积不小于230m3。 设置排污口至应急池的排放管道,保证在发生废水事故排放时废水可重力自流进入应急池。 污水处理设置中控系统,加药、反应、排放等均自动完成,并在中控显示屏中可监控污水处理的运行情况。 生产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和自动切断阀,一旦废水出现超标排放,报警装置可触动自动切断阀关闭排污口,防止超标废水外排。 污水处理设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巡查处理设施、排污口、中控仪表,一旦发现异常,可关闭排污口。 | 实际建设情况:地下水: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钢砼结构,池体内壁采取三布五油防腐防渗处理。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建设,地面及墙裙刷漆防腐防渗,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 化学品仓库地面及墙裙刷漆防腐防渗,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 环境风险:在厂内建设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容积240m3。 厂区雨水排放口设置应急切换阀门,事故废水可通过雨水管网自流进入中转收集池,再由水泵抽入事故应急池。 生产废水排放口建设规范化排水口,安装切断阀,一旦废水出现超标排放,可关闭排污口,防止超标废水外排。 污水处理设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巡查处理设施、排污口,一旦发现异常,可关闭排污口。 |
实际生产废水减少了阳极氧化线生产废水,废水产生量减少;生产废水排放口未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及自动切断阀,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废水排放量大于100吨/天的,应安装自动测流设施并开展流量自动监测;本项目实际废水排放量小于100t/d,故企业实际生产废水排放口未按环评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及自动切断阀符合当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512 | 2.1 | 13.41 | 1.512 | 0 | 2.1 | 0.588 | |
0.91 | 1.05 | 8.046 | 0.91 | 0 | 1.05 | 0.14 | |
0.12 | 0.11 | 1.073 | 0.12 | 0 | 0.11 | -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72 | 0 | 0 | 0 | 0 | / |
0.0894 | 0.0823 | 2.456 | 0.0894 | 0 | 0.082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6288 | 0.358 | 3.8288 | 3.6288 | 0 | 0.358 | -3.27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治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喷漆废水、研磨废水经“混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后排入隔油调节池,与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在调节池隔油沉淀后一起采用“混凝沉淀”进一****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两日浓度均值或范围分别为pH:8.1~8.5和7.8~8.2、COD:152mg/L和165mg/L、BOD5:50.1mg/L和54.1mg/L、SS:14mg/L和14mg/L、氨氮:0.44mg/L和0.62mg/L、总氮:0.84mg/L和0.94mg/L、总磷:0.05mg/L和0.05mg/L、色度均未检出、石油类:2.65mg/L和2.08mg/L;其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以上三个标准限值从严执行)。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治理设施 | MIM件脱脂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有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喷漆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乙酸乙酯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 1“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烘道、烤箱及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乙酸乙酯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 1“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雷雕、烧结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喷砂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企业边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企业边界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小时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标准。 | ①脱脂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从脱脂炉上方排气口排出,废气采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装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通过约23m高排气筒排放。 ②本项目喷漆采用密闭的车间,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首先采用水帘对漆雾颗粒物进行吸收,水帘后面设置抽风口,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抽风口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通过约23m高排气筒排放。 ③PVC注塑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PVC注塑废气、MIM金属粉末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喷漆烘干及其他工序烘干废气一起送“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通过约23m高排气筒排放。 ④镭雕、烧结废气经收集后送“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通过约23m高排气筒排放。 ⑤各台喷砂机配套粉尘过滤、收集装置,喷砂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约23m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脱脂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非甲烷总烃、甲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烘道、烤箱及注塑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雷雕、烧结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喷砂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净化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的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主要降噪措施为车间墙体隔音,安装减振垫片等 | 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在52dB(A)~62dB(A)范围内,夜间噪声值在46dB(A)~54dB(A)范围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均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阳极氧化车间地面采取“三布五油+花岗石板”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钢砼结构,池体内壁采取三布五油防腐防渗处理。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建设。 化学品仓库参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和《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的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设计。 | 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钢砼结构,池体内壁采取三布五油防腐防渗处理。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建设,地面及墙裙刷漆防腐防渗,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 化学品仓库地面及墙裙刷漆防腐防渗,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机械加工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 废化学品包装物由厂家进行回收。 废石英砂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污泥进行危废鉴定后进行妥善处置。 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漆渣、废润滑油和切削油、槽液废渣等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②机械加工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 ③废化学品包装物由厂家进行回收。 ④废石英砂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⑤废金属屑外卖回收利用厂家利用。 ⑥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漆渣、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设废水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容积不小于230m3。 设置排污口至应急池的排放管道,保证在发生废水事故排放时废水可重力自流进入应急池。 污水处理设置中控系统,加药、反应、排放等均自动完成,并在中控显示屏中可监控污水处理的运行情况。 生产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和自动切断阀,一旦废水出现超标排放,报警装置可触动自动切断阀关闭排污口,防止超标废水外排。 污水处理设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巡查处理设施、排污口、中控仪表,一旦发现异常,可关闭排污口。 | 在厂内建设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容积240m3。 厂区雨水排放口设置应急切换阀门,事故废水可通过雨水管网自流进入中转收集池,再由水泵抽入事故应急池。 生产废水排放口建设规范化排水口,安装切断阀,一旦废水出现超标排放,可关闭排污口,防止超标废水外排。 污水处理设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巡查处理设施、排污口,一旦发现异常,可关闭排污口。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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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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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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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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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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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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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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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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