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佳辰年产5.6万吨宠物饲料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82MA7FRWBH78 | 建设单位法人:刘国梅 |
刘国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辛兴镇**路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佳辰年产5.6万吨宠物饲料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C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辛兴镇**路6号 |
经度:119.51762 纬度: 36.0516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7 |
诸环审报告表〔2022〕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0782MA7FRWBH7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奥内****公司 |
****0782MA3ET8YP6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82446L | 竣工时间:2024-05-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环评及环评批复中项目占地面积为3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租赁生产车间1座。项目购置大型双轴破碎机、螺旋输送机等设备24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6万吨宠物饲料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一期建设过程中一期占地面积为2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租赁生产车间1座;项目购置大型双轴破碎机、螺旋输送机等设备15台套。项目一期年产2.8万吨宠物饲料的生产规模。 |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4套负压炼油罐、2套螺旋榨油机、1套卧式离心机作为项目二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破碎:外购原料入场后,首先使用破碎机进行破碎,将原料破碎至3-6mm小块,由于本项目外购原料为含水率较高,约为40%,故破碎过程中不会产生粉尘等颗粒物。 (2)熬炼:破碎后的原料通过螺旋输送机输送至负压炼油罐中熬炼。熬炼过程温度控制在120-150℃,熬炼时间为1.5-2小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熬炼废气,熬炼废气主要成分为油烟、水蒸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臭气浓度。熬炼废气首先经“列管冷凝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通入“二级喷淋塔+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最后由15m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熬炼完成后的原料,肉渣进入螺旋榨油机,油脂进入卧式离心机。负压炼油罐采用自带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天然气加热导热油提供热源。 (3)榨油:肉渣进入螺旋榨油机进行压榨,榨出的油脂进入卧式离心机进行离心,肉渣作为产品包装入库储存。 (4)离心:熬炼出的油脂与榨油工序产生的油脂采用卧式离心机进行离心,进一步分离出肉渣与油脂。油脂进入油脂储罐进行储存,肉渣返回螺旋榨油机进行压榨。 | 实际建设情况:(1)破碎:外购原料入场后,首先使用破碎机进行破碎,将原料破碎至3-6mm小块,由于本项目外购原料为含水率较高,约为40%,故破碎过程中不会产生粉尘等颗粒物。 (2)熬炼:破碎后的原料通过螺旋输送机输送至负压炼油罐中熬炼。熬炼过程温度控制在120-150℃,熬炼时间为1.5-2小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熬炼废气,熬炼废气主要成分为油烟、水蒸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臭气浓度。熬炼废气首先经“列管冷凝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通入“二级喷淋塔+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最后由15m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熬炼完成后的原料,肉渣进入螺旋榨油机,油脂进入卧式离心机。负压炼油罐采用自带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天然气加热导热油提供热源。 (3)榨油:肉渣进入螺旋榨油机进行压榨,榨出的油脂进入卧式离心机进行离心,肉渣作为产品包装入库储存。 (4)离心:熬炼出的油脂与榨油工序产生的油脂采用卧式离心机进行离心,进一步分离出肉渣与油脂。油脂进入油脂储罐进行储存,肉渣返回螺旋榨油机进行压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内雨污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汇至厂内 污水处理站经“格栅+隔油+A2/0”工艺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后,同经化粪池稳定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固废暂存场所应采取密闭、防雨及防渗措施,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及生物滤池废水、冷却塔排水、冷凝废水),****处理站““格栅+隔油+A2/O”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事故水池、事故废水收集管道、雨污排放口转换装置、应急物资库等,确保事故情况下不达标的废水不外排。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污染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建设100m3事故水池,将雨水排放管网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发生时事故废水通过管网排入事故应急池。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编号为370782-2023-160-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7914 | 0 | 0 | 0 | 0.791 | 0.791 | |
0 | 0.58 | 0 | 0 | 0 | 0.58 | 0.58 | |
0 | 0.0509 | 0 | 0 | 0 | 0.051 | 0.05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6 | 0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及生物滤池废水、冷却塔排水、冷凝废水),****处理站““格栅+隔油+A2/O”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进口废水中CODcr最大浓度值为:534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83mg/L,小于其标准限值500mg/L,平均处理效率为85%。NH3-N进口最大浓度值为:47.9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7.31mg/L,小于其标准限值45mg/L,平均处理效率为85%。BOD5进口最大浓度值为:170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29.2mg/L,小于其标准限值300mg/L,平均处理效率为82%。动植物油进口最大浓度值为:0.96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0.15mg/L,小于其标准限值60mg/L,平均处理效率为84%。SS进口最大浓度值为:102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21mg/L,小于其标准限值400mg/L,平均处理效率为80%。总磷进口最大浓度值为:0.85mg/L,出口最大浓度值为:0.19mg/L,小于其标准限值8mg/L,平均处理效率为80%。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洗涤塔+生物滤池 |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的油烟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的大型饮食业单位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15m: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项目天然气直燃导热油负压炼油罐加热为“直燃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器,采用直燃工序需要配套引风机提供燃烧换气,引风机将天然气燃烧直燃废气与车间内部恶臭一并吸出,经“二级洗涤塔+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项目破碎、榨油、离心、熬炼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列管冷凝器+油烟净化器+二级洗涤塔+生物滤池”(共用1套二级洗涤塔+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项目污水站臭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洗涤塔+生物滤池”(共用1套二级洗涤塔+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车间内部未被收集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破碎、榨油、离心等工序废气排气筒P1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35×10-3kg/h。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5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03×10-3kg/h;小于标准排放速率4.9kg/h。出口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8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41×10-4kg/h;小于其标准排放速率0.33kg/h。出口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97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00无量纲。出口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6×10-3kg/h。出口SO2、NOx、低于检出限值。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因管道原因无法设置检测孔,无法计算废气污染物处理效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项目生产过程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机械噪声,较强噪声源设备主要有大型双轴破碎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均布置于车间内,项目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 | 厂界周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污水站 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站预处理产生的废油脂、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脂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贮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本项目主要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油脂委托诸****中心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危废库张贴清晰标识,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委托危废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事故水池、事故废水收集管道、雨污排放口转换装置、应急物资库等,确保事故情况下不达标的废水不外排。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污染环境。 | 本项目已建设100m3事故水池,将雨水排放管网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发生时事故废水通过管网排入事故应急池。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编号为370782-2023-160-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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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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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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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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