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东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0MACFPQ5YXW | 建设单位法人:翟景范 |
盖鑫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边境经济**区 |
**省**市**区良港街1-1号、1-2号、1-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90-C2190-其他家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边境经济**区 良港街1-1号、1-2号、1-3号 |
经度:124.197394 纬度: 39.889342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0 |
丹合环审〔2024〕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2-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20 |
55.5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0MACFPQ5YX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00MACFPQ5YXW | 验收监测单位:**华鸿****公司 |
****0700MA0UQ7A25Q | 竣工时间:2024-04-10 |
2024-04-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15 |
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144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橱柜1200套、卫浴柜500套、家具2000套、吸塑门8000 m2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橱柜1200套、卫浴柜500套、家具2000套、吸塑门8000 m2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分为家具、橱柜、卫浴柜、吸塑门3 部分,生产工艺如下: (一)家具 ①下料:按照产品各组件尺寸和质量要求,使用电脑裁板锯、开料机、推台锯等木工开料设备将板材加工成相应规格的毛料。 ②铣形:利用雕刻机、切角机、扒槽机、单立轴等加工设备对板材进行精加工。 ③钻孔:利用六面钻、三排钻、K3自动侧孔机、卧钻等钻孔设备将板材加工成半成品。 ④组装:对加工好的半成品采用人工进行组装。 ⑤白茬打磨:利用打磨机对半成品进行打磨,满足喷漆前木料表面的平整、平滑,提高整体喷漆效果。 ⑥底漆:在喷漆房进行喷涂。喷漆方式采用手动人工喷涂的方式,利用喷漆房中的手动喷枪对工件表面喷涂白底漆或NC清底漆。每班次喷漆结束时用稀释剂清洗喷枪,稀释剂回用不外排。 ⑦打磨:利用打磨机对喷漆后半成品进行打磨,使底漆表面平整、平滑,提高整体喷漆效果。 ⑧面漆:在喷漆房进行喷涂。喷漆方式采用手动人工喷涂和UV滚涂线的方式,利用喷漆房中的手动喷枪对工件表面喷涂NC清面漆,或利用UV滚涂线对工件表面喷涂UV清面漆。每班次喷漆结束时用稀释剂清洗喷枪,稀释剂回用不外排。 ⑨烘干:冬季喷完漆后,工件推至密闭的烘干房烘干,采用蒸汽发生器供热。 ⑩包装:人工对产品的尺寸、装配工艺等物理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的不合格产品返回前道工序再次加工,不产生废弃的不合格品。将检验合格后的产品进行整理包装,得到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分为家具、橱柜、卫浴柜、吸塑门3 部分,生产工艺如下: (一)家具 ①下料:按照产品各组件尺寸和质量要求,使用电脑裁板锯、开料机、推台锯等木工开料设备将板材加工成相应规格的毛料。 ②铣形:利用雕刻机、切角机、扒槽机、单立轴等加工设备对板材进行精加工。 ③钻孔:利用六面钻、三排钻、K3自动侧孔机、卧钻等钻孔设备将板材加工成半成品。 ④组装:对加工好的半成品采用人工进行组装。 ⑤白茬打磨:利用打磨机对半成品进行打磨,满足喷漆前木料表面的平整、平滑,提高整体喷漆效果。 ⑥底漆:在喷漆房进行喷涂。喷漆方式采用手动人工喷涂的方式,利用喷漆房中的手动喷枪对工件表面喷涂白底漆或NC清底漆。每班次喷漆结束时用稀释剂清洗喷枪,稀释剂回用不外排。 ⑦打磨:利用打磨机对喷漆后半成品进行打磨,使底漆表面平整、平滑,提高整体喷漆效果。 ⑧面漆:在喷漆房进行喷涂。喷漆方式采用手动人工喷涂和UV滚涂线的方式,利用喷漆房中的手动喷枪对工件表面喷涂NC清面漆,或利用UV滚涂线对工件表面喷涂UV清面漆。每班次喷漆结束时用稀释剂清洗喷枪,稀释剂回用不外排。 ⑨烘干:冬季喷完漆后,工件推至密闭的烘干房烘干,采用蒸汽发生器供热。 ⑩包装:人工对产品的尺寸、装配工艺等物理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的不合格产品返回前道工序再次加工,不产生废弃的不合格品。将检验合格后的产品进行整理包装,得到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下料、钻孔、铣形、打磨粉尘和封边、喷胶废气经“中央除尘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DA003)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钻孔、铣形、打磨粉尘及封边废气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两套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经湿法除尘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DA004)排放,滚涂生产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滚涂生产线打磨机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增加三个排气筒;下料、钻孔、铣形、打磨粉尘及封边废气经“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两套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经“湿法除尘”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DA004)排放,滚涂生产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滚涂生产线打磨机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14 | 0 | 0 | 0 | 0.031 | 0.031 | |
0 | 0.073 | 0.098 | 0 | 0 | 0.073 | 0.073 | |
0 | 0.0016 | 0.01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83 | 0.085 | 0 | 0 | 0.083 | 0.08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8 | 0.019 | 0 | 0 | 0.018 | 0.0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处理厂的水污染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高浓度分别为 232 mg/L 、14 mg/L 、5.17 mg/L 、97.1 mg/L 。监测结果均符合《**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处理厂的水污染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下料、钻孔、铣形、打磨粉尘和封边、喷胶废气经“中央除尘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DA003)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 | 喷漆、烘干废气经两套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③蒸汽发生器废气经湿法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④滚涂生产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滚涂生产线打磨机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1.2mg/m3,苯浓度最大值为0.315mg/m3,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304mg/m3,邻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204mg/m3,间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181mg/m3,对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208mg/m3;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 | |
2 | 下料、钻孔、铣形、打磨粉尘和封边、喷胶废气经“中央除尘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下料、钻孔、铣形、打磨粉尘及封边废气经“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时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6.5mg/m3,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设备,并定期对设备做好维护工作; ②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 3 类排放限值 | 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设备,并定期对设备做好维护工作; ②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最大值为54 dB(A),厂界四周夜间噪声排放最大值为44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 3 类排放限值(昼间≤65 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木屑灰、灰渣、除尘灰、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及生活垃圾。 ①废边角料:产生量约2.5t/a,收集后外售。 ②木屑灰:中央除尘装置收集产生的木屑灰约0.858t/a,车间沉降木屑灰产生量约0.202t/a,则木屑灰产生总量约1.06t/a,收集后外售。 ③灰渣:蒸汽发生器灰渣总产生量为8.93t/a,灰渣为燃料中未燃尽部分与燃料在高温下气化的杂质,主要成分为农林废弃物灰烬,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④除尘灰: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约为0.059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⑤废包装桶:产生量约457个/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⑥废过滤棉:使用过滤棉去除水雾及少量漆雾颗粒(不单独计量),单套设备过滤棉一次填充量为0.1t,每3个月更换一次。则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4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⑦废活性炭: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需活性炭吸附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量约0.042t/a。活性炭吸附装置内活性炭用量为70块,每块重量为0.25kg,性状为耐水蜂窝状(100mm*100mm*100mm)、碘吸附值600mg/g、更换周期1次/季度,即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112t/a,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⑧漆渣:喷漆过程中直接掉在地面形成漆渣的量为0.01t/a,水帘机产生漆渣量约0.034t/a(含水率约60%),漆渣产生总量为0.044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⑨生活垃圾:为员工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8 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木屑灰、灰渣、除尘灰、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及生活垃圾。 ①废边角料:产生量约2.5t/a,收集后外售。 ②木屑灰:中央除尘装置收集产生的木屑灰约0.858t/a,车间沉降木屑灰产生量约0.202t/a,则木屑灰产生总量约1.06t/a,收集后外售。 ③灰渣:蒸汽发生器灰渣总产生量为8.93t/a,灰渣为燃料中未燃尽部分与燃料在高温下气化的杂质,主要成分为农林废弃物灰烬,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④除尘灰: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约为0.059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⑤废包装桶:产生量约457个/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⑥废过滤棉:使用过滤棉去除水雾及少量漆雾颗粒(不单独计量),单套设备过滤棉一次填充量为0.1t,每3个月更换一次。则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4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⑦废活性炭: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需活性炭吸附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量约0.042t/a。活性炭吸附装置内活性炭用量为70块,每块重量为0.25kg,性状为耐水蜂窝状(100mm*100mm*100mm)、碘吸附值600mg/g、更换周期1次/季度,即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112t/a,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⑧漆渣:喷漆过程中直接掉在地面形成漆渣的量为0.01t/a,水帘机产生漆渣量约0.034t/a(含水率约60%),漆渣产生总量为0.044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⑨生活垃圾:为员工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8 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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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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