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恩市医人事(2024)3号
二、合同名称:****部分辅助性岗位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部分辅助性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
2.地 址:**市航空大道234号
3.联 系 方 式:0718-****261
4.供应商(乙方):****
5.地 址:**区汉街**中央文化旅游区
6.联 系 方 式:027-****58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部分辅助性岗位劳务服务
2、服务要求:
1.劳务人员必须服从业务科室管理,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劳务人员如工作服务能力达不到标准要求,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或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章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人员,乙方应在3日内无条件更换人员,否则甲方暂停发放应付服务费。
3.若因劳务人员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根据损失多少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扣款1000元。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培训,保证劳务人员上岗前培训合格率100%,并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持资质证书上岗。
5.乙方承担劳务人员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工伤、工亡、意外伤亡和非因公伤病残亡等),若乙方人员因过错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须按照甲方各个岗位的职责安排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指挥,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在岗服务,严格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应进行合理的劳务人员储备,若出现劳务人员流失,在3日内对人员必须进行增补、更换、增派,更换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8.乙方指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派遣劳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与乙方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协调有关具体事宜。
9.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大型检查、活动的相关工作,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3、服务期限:1年
4、服务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4-09-24
八、验收组成员:陈春艳、李斯琪等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