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银行2024年生态贡米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三溪镇霍家桥工业区
报价金额:
(1)2.5公斤/袋:¥14.28元
(2)5公斤/袋:¥23.60元
(3)10公斤/袋:¥45.80元
以上三规格单价总计:¥83.68元
(具体采购数量、供应时间、地点等,由采购人统计后交付于成交人。最终结算均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支付)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银行2024年生态贡米采购项目 品牌:/ 规格型号:2.5公斤/袋,5公斤/袋,10公斤/袋 暂定数量:10000袋,10000袋,4000袋(具体采购数量、供应时间、地点等,由采购人统计后交付于成交人。最终结算均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支付) 单价:¥14.28元/袋,¥23.60元/袋,¥45.80元/袋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镇云**路与乔亭路交叉口、**桃花潭东路延伸段(燕青文创小镇对面),联系电话:138****1320、182****500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云**路与乔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38****1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桃花潭东路延伸段(燕青文创小镇对面)
联系方式:182****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陈鑫
电话:138****1320、18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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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