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拍平台
2024-09-30 08:30
**省**市标的所在地
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26日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定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8:30****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n/),依****经济开发区转盘道北侧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堆土面积2773.1m2,总挖方3098.83m3按现状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开发区转盘道北侧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堆土面积2773.1m2,总挖方3098.83m3。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26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咨询电话:188****5222 杨先生。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报名时间:竞买人应在2024年9月21日-9月27日下午15: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省****公司****办事处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详情咨询时予以说明),缴纳保证金贰万元,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市**大街金穗家园10号楼。报名电话:188****2220 刘女士。
四、应委托方要求,买受人须于2024年10月13日前运走该土壤,依据吉政办发[2022]17号文件《关于印发**省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自然资耕发[2022]1号文件《******局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实施耕作层剥离土壤的利用要求,买受人竞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后,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污染耕地治理、土地复垦、绿化、生态保护修复、设施农业种植、农作物育苗、有机肥堆制等,不违规利用土壤。
保证金及成交价款转入账户
名称:**省****公司****办事处
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079 030 2011 0152 0000 4209
**省****公司
2024年9月21日
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已委托**省****公司,****经济开发区转盘道北侧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堆土面积2773.1m2,总挖方3098.83m3进行了公开拍卖。乙方于2024年9月30日在**省****公司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竞买取得了该土壤的所有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次拍卖标的****经济开发区转盘道北侧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堆土面积2773.1m2,总挖方3098.83m3。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整(¥ 万元)。
乙方必须于2024年10月2日下午15:00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全部成交价款交齐,如不能交纳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拍卖方扣留,不予退还,该标的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数量以**华竣勘测****公司出具的储量报告为准,多不退,少不补,拍卖成交金额及拍卖佣金不作调整。
三、该土壤是露天存放,风吹日晒雨淋,实际数量和质量是否发生变化乙方自负(以现状为准)。
四、拍卖成交后,涉及的装载费、运输费、看护保管费等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拍卖合同签定后,即视为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移交给乙方,乙方应在2024年10月13日前将该土壤运走,该土壤露天存放,在此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与甲方和拍卖人无关,此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和拍卖人无关。如因乙方逾期清空该土壤堆放的场地,导致相关地块内涝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依据吉政办发[2022]17号文件《关于印发**省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自然资耕发[2022]1号文件《******局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实施耕作层剥离土壤的利用要求,买受人竞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后,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污染耕地治理、土地复垦、绿化、生态保护修复、设施农业种植、农作物育苗、有机肥堆制等,不违规利用土壤,如违反上述规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此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八、解决纠纷的办法: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裁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恪守。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二0二四年 月 日
本次拍卖标的****经济开发区转盘道北侧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堆土面积2773.1m2,总挖方3098.83m3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起拍价¥62,752.00元:
竞买人应认真阅读****《买卖合同》,土壤的数量和质量以**华竣勘测****公司出具的勘测报告为准,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现状,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充分细致的了解,如拍卖标的物与实际数量和质量是否相符、拍卖标的物存放地点和人文地理环境是否便于装载运输等。严格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多不退少不补,拍卖成交金额及拍卖佣金不作调整,成交后与委托方签订《买卖合同》。
https://paimai.****.cn/pages/notice/item.html?id=326355 _=1E23A6B3F889224F136EE395****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