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路小区、蓝领公寓、中宝大厦辅楼等营业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就经开区**路小区、蓝领公寓、中宝大厦辅楼等营业用房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经开区**路小区、蓝领公寓、中宝大厦辅楼等营业用房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
竞价方式 | 现场竞价 | 加价幅度 | 1000元或其整倍数 按平方出租:5元/㎡/年或其整倍数 |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自由竞价时间 | 30分钟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路小区评估单位及报告文号:**中正**土地房****公司,中正(沭)评咨字(2024)房估字第36号; 蓝领公寓评估单位及报告文号:中****集团有限公司,中正(沭)评咨字(2024)房估字第35号; 中宝大厦辅楼评估单位及报告文号:**中正**土地房****公司,中正(沭)评咨字(2024)房估字第073号。 | ||||||||
标的 | 营业用房招租 | ||||||||
**路小区坐落位置:**路西侧、****侧 蓝领公寓坐落位置:****侧、瑞声大道东侧 中宝大厦辅楼坐落位置:****侧、**北路西侧 | |||||||||
详见下表 | |||||||||
序号 | 标的位置 | 楼层 | 面积(㎡) | 租金综合单价(元/㎡.年) | 总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
标段一 | ****商铺4号 | 1/2 | 277 | 285 | 7.89 | 2 | 3-5 | ||
标段二 | ****商铺7号,8号二层 | 1/2 | 705 | 285 | 20.09 | 2 | 3-5 | ||
标段三 | ****商铺9-10号二层,11-13号 | 1-2/2 | 638.19 | 285 | 18.19 | 2 | 3-5 | ||
标段四 | ****商铺23号,二层局部 | 1-2/2 | 876.31 | 285 | 24.97 | 2 | 3-5 | ||
标段五 | 蓝领公寓1号楼5号商铺 | 1/1 | 113.4 | 280 | 3.18 | 2 | 3-5 | ||
标段六 | ****中心2层局部 | 2/3 | 商业用房租金综合单价150元/㎡/年,总面积约2700m2,按出价高低排序,出价高者优先选择位置及面积,最小承租面积不低于300m2 | 2 | 3-5 | ||||
标段七 | 中宝大厦辅楼一楼西 | 1/3 | 75 | 190 | 1.43 | 2 | 3-5 | ||
标段八 | 中宝大厦辅楼一楼东 | 1/3 | 60 | 190 | 1.14 | 2 | 3-5 | ||
标段九 | 中宝大厦辅楼二楼 | 2/3 | 220 | 190 | 4.18 | 2 | 3-5 | ||
标段十 | 中宝大厦辅楼三楼 | 3/3 | 220 | 190 | 4.18 | 2 | 3-5 | ||
注:一、事项说明 二、其他 1.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承租费缴纳比例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2.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消防、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缴纳。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经营,不得将经营业务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经营。 4.承租方要****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5.出租方应当承担对出租房产的日常管理职能,及时制止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应当终止合同。 6.租赁期内,除该房屋内外已有的设施外,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书面方式向甲方申请,提供装修施工图纸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到期后,该房屋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 7.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承租费(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文件通知要求的,另行按照规定执行);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资产的安全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搬离,不得索取赔偿或补偿。 8.承租期内,承租****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时,将承租房屋在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承租方拒不让房,则出租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强行收回房屋(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承租方的丢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10.房屋以现状对外承租,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其他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一、事项说明 1.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出租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3.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张茜 152****5888。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5.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承担。 8.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二、其他 1.本次出租评估价、出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开具正式发票)。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年租金占租金总额比例不变。 4.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消防、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缴纳。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将标的物整体转租。 6.****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7.出租方应当承担对出租房产的日常管理职能,及时制止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应当终止合同。 8.租赁期内,承租方可依法依规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变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合同到期后,该房屋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 9.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引起出租房产拆迁,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协议)。 10.承租期内,承租****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时,将承租房屋在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承租方拒不让房,则出租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强行收回房屋(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承租方的丢弃物,任由委托人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2.房屋以现状对外承租,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13.中标单位的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按苏招协[2022]002 号文件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评委费按实支付。 14.其他出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
注:1、报价方式:现场由工作人员发放号拍,竞买单位进行举牌竞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后续的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的最高价,竞拍结束后,竞拍人依次签字确认所拍价格。
2、合格的竞买单位不得少于1人,否则本次活动终止。
二、对意向竞标人的基本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或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三、报名、竞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8时00分止。意向竞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县**路201号(****),报名联系人:张茜、152****5888未按上述规定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不具备竞标资格。
2、竞拍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10:00
3、竞拍地点:**县中宝大厦10楼会议室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
1、竞买保证金及缴纳方式:贰万元(20000元)竞买保证金,竞拍时现场缴付。
2、竞买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取得租赁合同后1日内无息退还。
3、竞买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买单位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二)竞买单位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竞买单位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四)竞买单位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履约的;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
(六)拒绝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
(七)竞买单位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其他行为;
(九)竞买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八)竞买公告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十)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1、本次标的成交价款,竞买单位在七天内一次性付清后签订合同。逾期支付的,按日支付总价1‰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出租方有权取消竞拍人成交资格,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人应按转让方要求,将成交价款缴至转让方账户。
3、支付方式为:
(一)租期3-5年。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至****指定账号,从第三年开始每一年房租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十,且每一年房租应于上一年度租期满前30日内向****一次性付清。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情节严重的,****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间如果租户提前退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1、意向竞买人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竞买人务必在竞价会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2、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3、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5、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倍数,按平方出租:5元/㎡/年或其整倍数。
6、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7、租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土地,土地租赁到期后,承租方需交付完好标的给予出租方;如需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8、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
9、本项目代理机构:****
10、参加本项目竞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达到竞拍地点,迟到、未到的按照弃权处理,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七、咨询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胡振沭 182****2821
代理公司:****
联系电话:张茜 152****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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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