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护栏100万平方米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36265M | 建设单位法人:庞凯明 |
庞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兴**路00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扩建护栏100万平方米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2-C3312-金属门窗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兴**路009号 |
经度:119.64683 纬度: 31.7631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6 |
常金环审〔2023〕1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3626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436265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412MA21T81WXJ | 竣工时间:2024-03-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047****7250ff****318df650c11f6af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及建议,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同意该项目在拟****经济开发区兴**路009号)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利用现有车间,购置织网机、自动浸塑线等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浸塑护栏1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投资300万元,利用原有车间,购置织网机、自动浸塑线等设备,建设扩建护栏100万平方米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30万米金属网、20万条滤袋、30万米滤网、30万平方米护栏网、180万平方米喷塑护栏、20万平方米喷漆护栏、100万平方米浸塑护栏的生产规模。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金属丝→织网→委外焊接→预热→浸塑→固化→冷却→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金属丝→织网→委外焊接→预热→浸塑→固化→冷却→成品入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从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限值。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和排放。不新增员工,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水喷淋塔用水只添加,不外排。本项目废气为浸塑废气、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浸塑废气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计,固化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天然气燃烧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浸塑废气和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织网机、浸塑流水线、喷淋塔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一般固废为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水喷淋沉渣,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 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水喷淋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重视安全生产,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原料储运及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及事故性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号320482-2024-069-L。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本项目废气为浸塑废气、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浸塑废气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计,固化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天然气燃烧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浸塑废气和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低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有组织排放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折算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织网机、浸塑流水线、喷淋塔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织网机、浸塑流水线、喷淋塔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南、西厂界紧靠邻厂,不具备检测条件,本次未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一般固废为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水喷淋沉渣,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 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水喷淋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重视安全生产,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原料储运及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及事故性排放。 | 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号320482-2024-069-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