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市华地紫园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华地紫园小区改造工程。
1.2招标内容:**市华地紫园小区改造工程。
1.3预算金额:182050.00元(含税)。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项目地点:**省**市。
1.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要求。
1.9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年,涉及防水保温不少于5年。
1.10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82050.00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对应等级认定企业资质)。
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合同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9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至少1份类似(装修施工业绩)项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业绩累计金额须不低于20万元(含税)人民币;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
(3)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够或承诺按税率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邮件获取。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电子邮件发送下述文件后,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b.银行转账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c.发票开票信息word版(纳税人识别号或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d.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统一发送至接收报名邮箱:****@chinaccs.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不接受现金,汇款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且付款摘要中注明项目编号),汇款账户信息详见下文;
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银行账户,银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311********0000086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路201号402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高新区银杏路华地紫园25栋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201号
联系人:胡文杰 手机:191****9517
联系人:高光 手机:133****6631
联系人:陈自新 手机189****4778
电子邮件:****@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