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中心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51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刘锦秀、0578-****08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 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1 | **** | ****3645 | 2025年7月30日前完工 | 合格 | 李佳笑 |
2 | ******公司 | ****3645 | 2025年7月30日前完工 | 合格 | 郑益洋 |
3 | ******公司 | ****3645 | 2025年7月30日前完工 | 合格 | 王菲 |
4 | ****公司 | ****3645 | 2025年7月30日前完工 | 合格 | 陈海勇 |
5 | ****公司 | ****3645 | 2025年7月30日前完工 | 合格 | 王公洁 |
6 | ******公司 | ****3645 | 2025年7月30日前完工 | 合格 | 王敏丹 |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 2024 年09月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913 。
公示单位:****
2024 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