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吨速冻饺子、馄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11MA9N3KXB5D | 建设单位法人:付利军 |
付利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中星****派出所东侧院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0吨速冻饺子、馄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1-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32-C1432-速冻食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中星****派出所东侧院内 |
经度:113.27637 纬度: 35.2711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8 |
焦环审山﹝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11MA9N3KXB5D001Q |
2024-01-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32 | 运营单位名称:**** |
****0811MA9N3KXB5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811MA9N3KXB5D | 验收监测单位:**合****公司 |
****0100MA469U0K4U | 竣工时间:2024-06-30 |
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0 |
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3na6Z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00吨速冻饺子、馄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67吨速冻饺子、馄饨 |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实际工况折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速冻饺子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和面压面、制馅、成型、速冻、检验包装、入库等。速冻馄饨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和面压面、制馅、成型、速冻、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速冻饺子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和面压面、制馅、成型、速冻、检验包装、入库等。速冻馄饨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和面压面、制馅、成型、速冻、检验包装、入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解冻及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先进入隔油池处理,再和蔬菜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一****处理站(地下布置)进行处理,项目外排废水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和****公司****公司收水水质要求。废气:项目面粉拆袋投料废气、调味品配制废气分别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共同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焦环攻坚办〔2023〕14号)相关要求。炒蛋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1套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切菜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和净化后的油烟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表1小型要求(油烟排放限值1.5mg/m3);厂区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车间密闭,各加强集气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保证集气和净化效率;配置工业吸尘器;选用密封性好的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厂界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1.0mg/m3);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气体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的机械噪声以及风机、泵类等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工程采取室内布置、减震基础、隔声等,四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工程固废均做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解冻及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先进入隔油池处理,再和蔬菜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一****处理站(地下布置)进行处理,项目外排废水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和****公司****公司收水水质要求。废气:项目面粉拆袋投料废气、调味品配制废气分别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共同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焦环攻坚办〔2023〕14号)相关要求。炒蛋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1套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切菜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和净化后的油烟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表1小型要求(油烟排放限值1.5mg/m3);厂区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车间密闭,各加强集气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保证集气和净化效率;配置工业吸尘器;选用密封性好的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厂界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1.0mg/m3);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气体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的机械噪声以及风机、泵类等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工程采取室内布置、减震基础、隔声等,四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工程固废均做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对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确保区域内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危废仓库门口应设置导流槽或围堰,同时配备备用收集桶,防止废润滑油等在事故状态下泄露后流入外环境,对周边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等造成污染,同时危废仓库应配套建设消防砂池、铁锨、灭火器、防护手套等应急救援物资。****处理站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污水站所用的污水泵均设置一用一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加强相关培训 | 实际建设情况:对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确保区域内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危废仓库门口应设置导流槽或围堰,同时配备备用收集桶,防止废润滑油等在事故状态下泄露后流入外环境,对周边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等造成污染,同时危废仓库应配套建设消防砂池、铁锨、灭火器、防护手套等应急救援物资。****处理站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污水站所用的污水泵均设置一用一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加强相关培训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765 | 0.185 | 0 | 0 | 0.076 | 0.076 | |
0 | 0.084 | 0.16 | 0 | 0 | 0.084 | 0.084 | |
0 | 0.0013 | 0.007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007 | 0.0025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08 | 0.0009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隔油+调节+厌氧+好氧+沉淀),不小于8m3/d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 pH:6~9,COD≤150mg/L BOD5≤30mg/L,SS≤150mg/L NH3-N≤25mg/L,TP≤1.0mg/L 动植物油≤15mg/L | 污水处理站(隔油+调节+厌氧+好氧+沉淀),不小于8m3/d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COD排放浓度范围值为106~113mg/L,氨氮排放浓度范围值为1.66~1.71mg/L,SS排放浓度范围值为83~88mg/L,BOD5排放浓度范围值为27.9~29.7mg/L,氨氮排放浓度范围值为1.68~1.71mg/L,总磷排放浓度范围值为0.96~0.98mg/L,总氮排放浓度范围值为9.21~9.47mg/L,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范围值为7.73~7.83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焦环攻坚办〔2023〕14号)(颗粒物:10mg/m3,3.5kg/h) | 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值为5.6~6.2mg/m3,排放速率范围值为0.011~0.012kg/h,能够满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的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项目废气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 |
2 | 油烟净化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 | 《**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油烟≤1.5mg/m3,油烟净化效率≥90%) | 油烟净化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油烟排放浓度范围值为0.83~0.91mg/m3,排放速率范围值为0.000726kg/h~0.000771kg/h | |
3 | 加强车间密闭,各加强集气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保证集气和净化效率;配置工业吸尘器;选用密封性好的污水处理设施 | 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1.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加强车间密闭,各加强集气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保证集气和净化效率;配置工业吸尘器;选用密封性好的污水处理设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范围值为0.236~0.30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厂界氨浓度范围值为0.46~0.58mg/m3,硫化氢浓度范围值为0.008~0.012mg/m3,厂界臭气浓度小于20(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室内布置、减震基础、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 室内布置、减震基础、隔声等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厂界昼间噪声范围测定值为53~57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废:浮油、除尘器收集尘、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菜叶、废油脂、检验室废物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30m2),定期作为废旧**外售;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仓库(10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一般工业固废:浮油、除尘器收集尘、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菜叶、废油脂、检验室废物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30m2),定期作为废旧**外售;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仓库(10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对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确保区域内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危废仓库门口应设置导流槽或围堰,同时配备备用收集桶,防止废润滑油等在事故状态下泄露后流入外环境,对周边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等造成污染;****处理站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污水站所用的污水泵均设置一用一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加强相关培训 | 对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确保区域内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危废仓库门口应设置导流槽或围堰,同时配备备用收集桶,防止废润滑油等在事故状态下泄露后流入外环境,对周边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等造成污染;****处理站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污水站所用的污水泵均设置一用一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加强相关培训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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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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