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2024-03-18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4-03-18 |
有效 | 废止日期:|
无 | 关键词:|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18日我局拟对《****德**速公路**至皖赣界段工程WG-JG合同段金字牌镇临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703
通讯地址:******分局
邮 编:245600
一、项目名称:德**速公路**至皖赣界段工程WG-JG合同段金字牌镇临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县金字牌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拟在**市**县金字牌镇建设德**速公路**至皖赣界段工程WG-JG合同段金字牌镇临建工程项目。项目拟投资580万元,总用地约3.4736公顷(约34736m2),总建筑面积2545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区2处、钢筋加工场1处,购置混凝土搅拌设备、装载机、弯曲机、调直切断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配套建设弃渣场、道路、停车场、办公生活区、职工宿舍、消防等设施达到总产4.4万吨混凝土和3000吨钢筋成品生产能力。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范围控制在占地范围内,临时弃渣场、临时道路等工程均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在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加强施工废水管理,施工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废水不外排;施工场界设置围墙及临时建设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来减缓施工期噪声影响;项目做好土石方管理,对可回收的进行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在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场前施需提高施工人员对自然**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尽量减少对植物的伤害和生境占用。在林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林区的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建设单位自主平整、翻耕、表土回覆等工程技术措施恢复生态环境。
(二)运营期
①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罐车罐体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罐车罐体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均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②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搅拌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产生的粉尘、焊接烟尘,车辆运输扬尘,装卸粉尘和厨房油烟废气。生产产生的废气应集中收集处理,上料粉尘、搅拌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搅拌站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搅拌站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粉料筒仓呼吸孔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1#搅拌站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2#搅拌站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卸料粉尘经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后高于屋顶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餐饮油烟废气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要求。
③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④固废:生活垃圾和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收集的粉尘,建设单位应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边角料外售**利用单位。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暂存危废仓库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