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作为招标人,拟对****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3号地块和金周路综合开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本招标项目****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3****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08-510124-04-01-958608】FGQB-0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项目金周路综合开****行政审批局核准以川投资备【2212-510106-89-01-896609】第FGQB-0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区金周****公司,招标人授权委托****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销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3号地块为**市**区德源街道花石村1、2、4、6社,****村委会;金周路综合开发项目为金****社区4组。
2.2项目名称:****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3号地块和金周路综合开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3号地块和金周路综合开发项目所有可售物业的营销策略服务(含产品分析、市场调研、案场及外展点维护、推售计划、月度/年度/整体营销策略、价格策略等)、营销代理服务(含销售方案制定、现场客户接待及成交等)及售后客户服务(协助办理交房及过户、客户关系维护等)。
****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3号地块总可售面积约7.03万㎡,住宅可售面积约6.54万㎡,商铺建面0.49万㎡,可售车位约593个;金周路综合开发项目总可售面积约6.72万㎡,住宅可售面积约6.18万㎡、商铺面积约0.54万㎡,可售车位共约621个。(本项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最终批示为准),投标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2.4服务期限:自甲方进场通知书约定之日起12个月,代理期限届满,如尚有未完成的销售代理工作的,乙方应服务至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为止。
2.5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1.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近3年)至少具有1个与上一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TOP30企业**的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且**项目位于**市。
注:1)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服务过项目的合同文件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为有效业绩)。
2)类似项目指:营销代理(仅限项目驻场销售)的项目,总计容体量≥5万㎡的项目。投标人提供服务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该项内容若不填写,作废标处理。
3)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TOP30企业指:****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2023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排名前30的开发企业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全资或控股企业的需提供股权证明资料。****公司或与投标人受同****公司业绩也可作为投标业绩,并提供业绩单位和投标人关系说明。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4.4)
3.1.3配置要求:
郫温综合开发项目3号地块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不得低于12人,其中:营销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策划经理(1人)、策划人员(不得低于1人)、现场销售经理(1人)、销售人员(不得低于6人)、销售秘书(不得低于1人)。
金周路综合开发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不得低于15人,其中:营销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策划经理(1人)、策划人员(不得低于2人)、现场销售经理(1人)、销售人员(不得低于8人)、销售秘书(不得低于1人)。
项目经理(2人)、现场销售经理(2人)、策划经理(2人)应至少具有2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且**项目位于**市,且2个项目人员不得重复。类似项目定义与投标人业绩要求一致。
3.1.4 其他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投标人禁入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起,使用CA数字证书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 9时30分,地点为成****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https://ggzyjy.****.cn/ 、 www.****.com 、https://ep.****.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610041
联系人:邓先生(技术)联系电话:151****0810
联系人:王先生(商务)联系电话:028-****4815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