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视频会商系统及网络安全升级)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9-24
****受****的委托,对****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视频会商系统及网络安全升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视频会商系统及网络安全升级)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CSZB-2024-HHCG-005
4、采购项目预算:993541.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包1 | ****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视频会商系统及网络安全升级)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993541.00 | 978000.00元 | / | / |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
7、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请于2024 年 9 月25 日起至2024 年 9 月30日止,每日8:30~12:00,14:30~17:30(**时间)获取磋商文件。
2、地点:****(**市迎丰东路顺天财富大厦顺意阁21楼2111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两份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和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④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⑤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说明: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并按其规定签署。
(2)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11日 9 时 30 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11日 9 时 30 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迎丰东路顺天财富大厦顺意阁21楼2111室)
七、公告期限
1、本邀****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2、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鹤****街道富程路6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745-****14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迎丰东路顺天财富大厦顺意阁21楼2111室
联 系 人:荆先生 王女士
电 话:153****3337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 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