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渐扩大发展,**绕城高速公路将逐渐成为城内高速公路。现状绕城高速公路交通拥堵事故多发,服务水**安全条件恶化;与城市路网衔接不畅品质不佳,难以构建优良的营商环境;长赣高铁等周边即将开建项目多、限制因素增多,改造实施难度日益增加。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中,绕城高速公路规划为三环线,是城市空间发展的重要支撑。为科学构建城市高快速路环射线体系,合理衔接城市道路网,充分发挥三环线功能,避免三环线局部路段技术方案复杂、施工安全风险大、投资成本大幅增加等风险,有必要开展**绕城高速快速化改造规划方案研究,支撑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相关标准:(一)《**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二)《**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7-2035年)》(送审稿)。
(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年)。
(五)《**市快速路及立交系统规划》。
(六)《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2009)。
(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八)《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九)国家、省和**市的其他相关政策、规范、技术规定和要求。
(十)其他相关规划及资料。
三、技术规格:一、规划范围
重点研究范围:**绕城高速公路及沿线周边区域。
协调研究范围:**市市域范围,面积11816.14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
(一)环射线的构建
开展**市高快速路环线体系、射线体系构建分析,分析现状体系、规划体系、承担功能。
(二)东三环比选
对三环快速路东线进行线位比选。从规划等级、道路条件、路网结构及两侧用地等方面展开比选。
(三)车道规模
分析现状交通量,开展远期交通量预测,结合交通需求预测论证车道规模。
(四)立交节点规划
确定路线交叉与出入口设置原则,结合现状问题、空间结构规划、近远期用地发展、城市重点发展片区布局等,划分立交节点类型,对沿线各立交节点提出规划方案。
(五)关键路段规划方案
对长赣高铁并行段等制约因素较多的关键路段着重分析,综合考虑各制约因素对关键路段提出合理规划方案。
(六)用地要素分析
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及空间布局方案协同,分析方案对沿线规划用地的影响,梳理主要拆迁及地籍情况。
(七)匡算与建议
匡算投资,提出合理的实施建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一)服务完成时间:项目总体要求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本项目为规划研究类项目。研究成果为《**绕城高速快速化改造规划方案研究》报告。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2张、纸质装订成果2套。
六、验收标准:(一)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一)付款方式:
1、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项目通过结题审查后支付合同款的5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款的20%。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如有),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本项目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五)供应商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须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六)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