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解纷机制在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优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劳动仲裁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市****拟购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服务。
(二)项目内容
1.确保工作日至少每天安排1至2名专业人员到****劳动维权服务窗口参与辖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日常调解工作。
2.调解处理不少于300件劳动争议案件,并达到案件卷宗验收标准。
(三)本项目预算拟为(人民币)9.21万元(玖万贰仟壹佰元)。
二、购买主体:****
三、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承接政府购买仲裁法律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登记成****事务所、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法律规定的能从事法律服务的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期限
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九、需提供资料
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服务方案及报价、相关业绩材料、提供参加采购活动或在营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等。
十、公示时间及相关事项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将相关资料盖公章密封提交至**市正义路**坊42号510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那超(****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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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