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2
****(原******公司)于2020年投资建设了硫酸锰产品升级技改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饲料级硫酸锰生产线1条、高纯硫酸锰生产线1条、四氧化三锰生产线1条、废渣预处理生产线1条。企业对委托第三方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20年12月取得了环评批复(广环审【2020】36号)。
后项目于2021年年初开始进入实际建设阶段。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企业和市场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原环评阶段的建设内容计划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分为二期实施,一期建设内容为饲料级硫酸锰生产线1条和高纯硫酸锰生产线1条;二期建设内容为四氧化三锰生产线1条和废渣预处理生产线1条。
目前项目只进行了一期项目的建设,二期项目还未建设。一期项目大约于2021年年底建成并投入了设备调试阶段。且期间企业于2024年5****事业单位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了备案号(510822-2024-10-L),同步申报了项目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822MAC79LD63D001Q)。截止目前为止,一期项目设备调试情况稳定;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在此背景下,2024年6月,****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一期项目启动了企业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于2024年7月在收集资料、现场核对的前提下,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随后同月委托****对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的取样工作,并同步开展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9月****出具了(广凯检字(2024)第08082Y号)《****硫酸锰产品升级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随后结合验收监测报告,补充完善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并于9月编制了完成了《****硫酸锰产品升级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