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工程发包行为,预防和遏制发包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和省市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定等文件精神,在《****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水利局等7部门对相关招标项目登记备案工作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施工以及勘察、设计、监理、 招标代理等服务采购按《****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须通过**市阳光平台发包的项目。
二、招投标备案登记管理
(一)项目前期。采用**阳光平台发包的建设项目招投标,应具备立项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或审批表等材料。招标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并按要求进行审查或免审登记,同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
(二)登记备案。招标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将项目立项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或审批表、批复文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挂网招标。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合同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合同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内容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备案,不得违反原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履约过程中如发生矛盾纠纷以备案合同为准。
(三)资料归档。招投标活动的所有材料须在招标结束后30天内保存归档,归档资料应包括立项、审批表或会议纪要、批复文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评标报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表、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资料。
(四)标后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监管方式,依法加强对阳光平台发包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定期组织标后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合同订立的履行、建设标准的规模控制、工程施工和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工程变更、资金使用和管理等。
(五)其他。工程项目的变更、结算审计、资金管理按各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业务性强,涉及面广,实施过程情况复杂,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营造出良好气氛,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责任追究。招标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中标人等招投标活动参与各方的不诚信、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市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负面清单进行调查、处理、惩戒。
附件:**市阳光平台水利工程招投标备案登记表
****水利局 ****建设局
****运输局 ****渔业局
****农业农村局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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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