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德迈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塑料配件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33235XE | 建设单位法人:苗焱 |
窦国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工业园俊凌路2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汽车塑料配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工业园高营路70号 |
经度:117.4047 纬度: 38.95747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08 |
**审批二科〔2023〕1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33235X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33235XE | 验收监测单位:天衡****公司 |
****0106MA07C88CXX | 竣工时间:2024-01-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fromColId=110 id=178#_np=110_114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本项目租赁**市******公司位于**市****工业园高营路 70 号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为 3904平方米,建筑面积3004平方米,均为现有建筑;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建筑物,不装修,只购置并安装相关生产设备,无土建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生产车间合理规划分区,购置安装注塑机、上料系统、空压机、冷却塔、真空镀膜机、破碎机等 生产设备,进行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生产汽车塑料配件 20 万件”。 环评批复:****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位于**市****工业园高营路70号的厂房,建设****汽车塑料配件生产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3904平方米,建筑面积3004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全自动上料系统、模具、破碎机、真空镀膜机、小台钻、手持打磨机等,主要生产原辅料为ABS树脂颗粒、PP树脂颗粒(聚丙烯)、PMMA颗粒、高纯铝丝、高纯钨丝、纸箱润滑油等。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车灯外壳3万件、车灯螺钉盖板10万件、车灯外透镜6万件其他汽车塑料配件1万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投资500万元,租赁**市****工业园高营路70号的厂房,建设****汽车塑料配件生产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3904平方千米,建筑面积3004平方千米,设置注塑区、真空镀膜区、破碎间、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和办公区等。本项目年产车灯外壳3万件、车灯螺钉盖板10万件、车灯外透镜6万件其他汽车塑料配件1万件的生产能力。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上料:根据生产产品不同,分别对三套上料系统投加 ABS 颗粒、PP颗粒、PMMA 颗粒、回收物料,人工投放到上料系统的进料口,料桶顶部带盖,桶内有吸料的管道,管道另一端与上料系统的料斗相连接,上料系统料斗顶部袋盖,袋装原料投料先打开吸料管道引风系统,投料做到轻拿轻放,投料桶原料达到 3/4 时停止填料,盖上上料桶顶部盖子,真空送料进入干燥料筒,在干燥料筒内加热进行除湿干燥,加热为电加热,干燥温度为70℃,可将塑料粒子含水率降至 0.02%以下,防止产品出现缩水、银纹、气泡、龟裂、流痕、透明度不佳等问题,然后料筒**料通过负压上料系统送入注塑机投料口。由于物料颗粒物(0.2~0.5cm),同时料桶顶部袋盖,上料拆包填料是做到轻拿轻放,故上料过程中不考虑粉尘的产生;因干燥温度较低,达不到 ABS 颗粒、PP 颗粒、PMMA 颗粒的熔融塑化温度和分解温度,干燥除湿过程中无有机废气产生,该过程干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水蒸气。 ②注塑成型:干燥后原料进入注塑机内,通过电加热设备将原料软化,加热温度 180℃-220℃左右。原料经加热软化后,注塑机中进行合模和注射座前移,使挤出口贴紧模具的**道,由液压系统使螺杆向前推进,以很高的压力和较快的速度将软化后原料注入闭合模具内成型。 ③冷却、开模取件:注入模具内的熔融树脂原料,于模具内停留 20-60s,待树脂原料在模具内注塑成型后,通过循环冷却水对模具进行保压冷却,待(模具内)温度降至 30℃左右后,开启模具,机械手取件后放置于工作台上。冷却循环水由冷却塔提供,每半年定期清理一次。冷却和开模取件过程物料在 60s 内由 180℃降为 30℃,物料在成型过程不会发生分解,ABS 热分解温度在 250℃,PP 热分解温度在 350℃-380℃,PMMA 热分解温度在 300℃,但熔融状态的物料在进入模具中带有温度(180℃左右),物料中残余的有机小分子在注塑挤压过程挥发出微量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在取件口排出。开模取件过程不使用脱模剂。注塑机模具有供应商提供及维修,厂区内模具出现的小问题,仅在厂区用台钻或手持磨机简单修理下,打磨工序会有少量粉尘。 ④整形:注塑成型件由操作工利用壁纸刀去除边角料,废边角料经破碎机粉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 ⑤检验:检验员对产品的外观、尺寸、内部结构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检验合格进行下一步包装外售/真空镀膜,不合格产品经破碎机粉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 ⑥真空镀膜:检验合格后的部分塑料件需要对表面镀一层铝膜,镀膜采用真空镀膜方式,整个过程在密闭的真空蒸镀机中完成,首先将塑料件采用人工挂工件架上,关闭真空腔体,然后进行抽真空,达到要求的真空度后才开始进行加热,同时加热过程不再向外抽气。该生产过程在真空密闭条件下进行,真空镀膜工作时间为 1h,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作为电极损耗的废钨丝及真空镀膜机内的废铝渣人工清理。真空蒸镀原理:真空镀膜铝薄膜是在真空条件下,利用强大电流将蒸发源加热,然后把挂在蒸发源上的镀材熔解。镀材蒸发后,通过在真空状态下的自由程飞散到各方面并附着于被镀件上。熔解的为金属原子,以不定形或液体状态存在并附着于被镀件上,经冷却结晶后变为金属薄膜。真空镀膜机中,采用真空泵抽真空,使镀膜中的真空镀达到 1.3×10-2~1.3×10-3Pa,用钨丝加热使高纯度的铝丝在 1200℃-1400℃的温度下熔化并蒸发成气态铝,气态铝微粒在塑料件表面沉积,经冷却(循环冷却水)还原即形成一层连续而光亮的金属铝层,冷却水在真空镀膜机外盘绕一层冷却水管,间接对真空仓内产品进行降温。 ⑦包装外售:人工将合格的产品装进纸箱打包,在成品存放区外售。不涉及灯壳组装工序。 ⑧回收利用(破碎):注塑过程产生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送入破碎间内的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机采用铰刀进行破碎,破碎后的颗粒物直径在 0.2~0.5cm 左右,破碎后的物料回用于注塑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①上料:根据生产产品不同,分别对三套上料系统投加ABS颗粒、PP颗粒、PMMA颗粒、回收物料,人工投放到上料系统的进料口,料桶顶部带盖,桶内有吸料的管道,管道另一端与上料系统的料斗相连接,上料系统料斗顶部袋盖,袋装原料投料先打开吸料管道引风系统,投料做到轻拿轻放,投料桶原料达到3/4时停止填料,盖上上料桶顶部盖子,真空送料进入干燥料筒,在干燥料筒内加热进行除湿干燥,加热为电加热,干燥温度为70℃,可将塑料粒子含水率降至0.02%以下,防止产品出现缩水、银纹、气泡、龟裂、流痕、透明度不佳等问题,然后料筒**料通过负压上料系统送入注塑机投料口。由于物料颗粒物(0.2~0.5cm),同时料桶顶部袋盖,上料拆包填料是做到轻拿轻放,故上料过程中不考虑粉尘的产生;因干燥温度较低,达不到ABS颗粒、PP颗粒、PMMA颗粒的熔融塑化温度和分解温度,干燥除湿过程中无有机废气产生,该过程干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水蒸气。 ②注塑成型:干燥后原料进入注塑机内,通过电加热设备将原料软化,加热温度180℃-220℃左右。原料经加热软化后,注塑机中进行合模和注射座前移,使挤出口贴紧模具的**道,由液压系统使螺杆向前推进,以很高的压力和较快的速度将软化后原料注入闭合模具内成型。 ③冷却、开模取件:注入模具内的熔融树脂原料,于模具内停留20-60s,待树脂原料在模具内注塑成型后,通过循环冷却水对模具进行保压冷却,待(模具内)温度降至30℃左右后,开启模具,机械手取件后放置于工作台上。冷却循环水由冷却塔提供,每半年定期清理一次。冷却和开模取件过程物料在60s内由180℃降为30℃,物料在成型过程不会发生分解,ABS热分解温度在250℃,PP热分解温度在350℃-380℃,PMMA热分解温度在300℃,但熔融状态的物料在进入模具中带有温度(180℃左右),物料中残余的有机小分子在注塑挤压过程挥发出微量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在取件口排出,开模取件过程不使用脱模剂。注塑机模具有供应商提供及维修,厂区内模具出现的小问题,仅在厂区用台钻或手持磨机简单修理下,打磨工序会有少量粉尘。 ④整形:注塑成型件由操作工利用壁纸刀去除边角料,废边角料经破碎机粉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 ⑤检验:检验员对产品的外观、尺寸、内部结构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检验合格进行下一步包装外售/真空镀膜,不合格产品经破碎机粉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 ⑥真空镀膜:检验合格后的部分塑料件需要对表面镀一层铝膜,镀膜采用真空镀膜方式,整个过程在密闭的真空蒸镀机中完成,首先将塑料件采用人工挂工件架上,关闭真空腔体,然后进行抽真空,达到要求的真空度后才开始进行加热,同时加热过程不再向外抽气。该生产过程在真空密闭条件下进行,真空镀膜工作时间为1h,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作为电极损耗的废钨丝及真空镀膜机内的废铝渣人工清理。 真空蒸镀原理:真空镀膜铝薄膜是在真空条件下,利用强大电流将蒸发源加热,然后把挂在蒸发源上的镀材熔解。镀材蒸发后,通过在真空状态下的自由程飞散到各方面并附着于被镀件上。熔解的为金属原子,以不定形或液体状态存在并附着于被镀件上,经冷却结晶后变为金属薄膜。真空镀膜机中,采用真空泵抽真空,使镀膜中的真空镀达到1.3×10-2~1.3×10-3Pa,用钨丝加热使高纯度的铝丝在1200℃-1400℃的温度下熔化并蒸发成气态铝,气态铝微粒在塑料件表面沉积,经冷却(循环冷却水)还原即形成一层连续而光亮的金属铝层,冷却水在真空镀膜机外盘绕一层冷却水管,间接对真空仓内产品进行降温。 此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作为电极损耗废钨丝及真空镀膜机内的废铝渣(S4),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放循环水(W1)。 ⑦包装外售:人工将合格的产品装进纸箱打包,在成品存放区外售。不涉及灯壳组装工序。 ⑧回收利用(破碎):注塑过程产生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送入破碎间内的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机采用铰刀进行破碎,破碎后的颗粒物直径在0.2~0.5cm左右,破碎后的物料回用于注塑工序。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 废气:注塑过程挤出口和取件口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然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经一根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破碎机上方集气罩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 P2 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沉淀后同生产废水(定期排放冷却循环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噪声等措施。 固废: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面积约为 20平方米,用于生产中一般固体废物的存放;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为 15平方米,用于生产中危险废物的存放。****物资部门回收或城管委清运或有资质单位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管委清运处理,危险废物 “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环评批复:1、营运期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TRVOC、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睛、1.3-丁二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异味)由集气罩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 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 m高的排气筒P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厂界无组织达标排放。2、营运期产生的冷却循环水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污水总排水口经市政****处理厂集中处理。3、营运期优选低噪设备、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达标排放;室外风机设置隔声罩,采取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4、营运期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回收部门处理;回收粉尘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5、依环评报告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厂内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贮存场所,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6、****环保局文件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和开模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1,3-丁二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臭气浓度)以及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2、废水:本工程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沉淀后同生产废水(定期排放冷却循环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本工程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全自动上料系统、冷却塔、空压机、破碎机、环保设备风机等,噪声源强为70~85dB(A)。本工程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墙体隔声进行降噪。4、固废:本工程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西北侧,面积约为15m2,设置了警示标识。危废间地面作了防腐、防渗漏处理,危险废物设有标识。5、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工作,废气排污口、废水排污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区已按要求悬挂标志牌,本工程排污口规范化符合相关要求。 |
本项目环评阶段时注塑过程挤出口和取件口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实际情况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该项目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及排放标准:(一)环境质量标准1、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2、大气环境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二)污染物排放标准1、营运期产生的TRVOC执行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及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苯乙烯、乙苯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丙烯腈、甲苯、1,3-丁二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及颗粒物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营运期厂区总排口执行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3、营运期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执行《**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12月1日实施);危险废物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总量为:VOCs 0.2916t/a;COD 0.3575t/a;NH3-N 0.0322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各项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基本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三同时”审批手续齐全。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数据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低于环评批复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715 | 0 | 0 | 0 | 0.071 | 0.071 | |
0 | 0.098 | 0.3575 | 0 | 0 | 0.098 | 0.098 | |
0 | 0.008 | 0.0322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0 | 0.019 | 0 | 0 | 0 | 0.019 | 0.01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29 | 0.2916 | 0 | 0 | 0.129 | 0.12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沉淀后同生产废水(定期排放冷却循环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 | 本工程污水总排口pH、SS、石油类、COD、氨氮、总氮、总磷、BOD5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外排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P1 | 非甲烷总烃、TRVO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乙苯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 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 | 本工程排气筒P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乙苯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本工程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厂界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苯乙烯、乙苯、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中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要求。 本工程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 本工程东侧、西侧、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昼夜间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环评文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城管委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废布袋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部门;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外运处置;废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环评批复:营运期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回收部门处理;回收粉尘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厂内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贮存场所,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袋、废金属边角料、废布袋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区,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进行处置。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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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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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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