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丁安(天津)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床垫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6MA05LDXE6C | 建设单位法人:Carl Johan Fredrik Centerman |
崔凤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彩云东街4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床垫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90-C2190-其他家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彩云东街48号 |
经度:117.80314 纬度: 39.20567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1 |
津开环评〔2023〕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6MA05LDXE6C001U |
2024-05-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27.363 |
43.363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6MA05LDXE6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8MA06GW2P43 | 验收监测单位:**鑫****公司 |
MA068W7F-0 | 竣工时间:2024-06-01 |
2024-06-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01 |
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wzx/html/36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增袋装弹簧床垫21万个/年、泡沫床垫10万个/年,减少一线弹簧床垫8.5万个/年,全厂年产弹簧床垫57.5万个(其中一线弹簧床垫14万个、袋装弹簧床垫43.5万个)、泡沫床垫35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袋装弹簧床垫21万个/年、泡沫床垫10万个/年,减少一线弹簧床垫8.5万个/年,全厂年产弹簧床垫57.5万个(其中一线弹簧床垫 14万个、袋装弹簧床垫 43.5万个)、泡沫床垫35万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弹簧车间拆除现有3台一线钢弹簧绕卷及拼装机,新增2 条DWDL4线布袋弹簧线、2台160高速制簧机、2台手动粘胶弹簧机等,装配车间新增1条手动装配线、1条希丁安产品装配线等生产设备,同时调整现有工程胶黏剂种类,该项目不含板材喷涂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弹簧车间拆除现有3台一线钢弹簧绕卷及拼装机,新增2 条DWDL4线布袋弹簧线、2台160高速制簧机、2台手动粘胶弹簧机等,装配车间新增1条手动装配线、1条希丁安产品装配线等生产设备,同时调整现有工程胶黏剂种类,该项目不含板材喷涂工序。设备新增2台多针缝纫机、1台长臂补花机、1台长臂商标机、1台绣花机、1台袋装弹簧绕卷及拼装机。 |
设备新增2台多针缝纫机、1台长臂补花机、1台长臂商标机、1台绣花机、1台袋装弹簧绕卷及拼装机,无新增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该项目有组织排放源为制簧工艺废气、施胶废气和补胶废气。制簧工艺废气(油雾),经收集进入现有一套油雾净化 装置处理,由现有1根15m高的排气筒P1 排放;施胶废气和补胶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上述废气中,排气筒排放的 TRVOC、非甲烷总烃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 排气筒及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2、该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3、该项目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4、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重点关注废气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爬梯的规范化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本项目施胶废气和补胶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最终通过**的1根15m高P2排气筒排放的。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P2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过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浓度及速率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排放的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059-2018)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059-2018)限值要求。2、已核实,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3、已落实。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夜间限值要求。4、已落实。项目产生的沾染废物、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网、废胶粘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合佳威****公司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物、边角料、废钢丝均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5、已落实。本项目新增1个P2废气排放口,已按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该项目建成后,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1.2872吨/年。2、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 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在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履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验收结果计算,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生VOCs的量均小于厂区原有环评批复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2、已进行备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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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碳吸附装置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059-2018) | 施胶和补胶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或万向罩负压收集后汇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新增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 已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P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31×10-2kg/h,TRVOC最大排放浓度为1.0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77×10-2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排放的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12(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柔性连接、设置隔声罩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新增噪声主要来源于2条DWDL4线布袋弹簧线、2台160高速制簧机、2 台手动粘胶弹簧机等均设置于厂房内,厂房整体构造为钢结构,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新增有机废气治理设备风机位于1#厂房外东侧,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柔性连接、设置隔声罩等措施。 | 已进行监测,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分别为63dB(A)、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 已落实。项目产生的沾染废物、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网、废胶粘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合佳威****公司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物、边角料、废钢丝均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改扩建后,裁剪、缝纫及组装等工序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所购原材料大部分为定制的已裁剪好的半成品,通过调整年时基数,本项目改扩建后依托现有工程裁剪、缝纫可满足本项目改扩建后的产能需求。本项目拆除3台一线钢弹簧绕卷及拼装机和人员内部调整,人员可满足本项目改扩建后的生产需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实际建设裁剪、缝纫及组装等工序依托现有工程,所购原材料大部分为定制的已裁剪好的半成品,通过调整年时基数,依托现有工程裁剪、缝纫可满足本项目改扩建后的产能需求。将已拆除3台一线钢弹簧绕卷及拼装机和人员内部调整,人员可满足改扩建后的生产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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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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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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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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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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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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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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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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