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易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医用门洁净门5.9万套、洁净双层窗10万平方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1107391 | 建设单位法人:严金南 |
吴锦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市 |
****门市**市水步镇富安东路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医用门洁净门5.9万套、洁净双层窗10万平方**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2-C3312-金属门窗制造 |
建设地点: | ****门市**市 水步镇富安东路6号 |
经度:112.81677 纬度: 22.3491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1 |
江台环审〔2024〕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110739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110739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702MA55J2TM4T | 竣工时间:2024-07-29 |
2024-07-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30 |
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m=content c=index a=lists catid=5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C3312金属门窗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C3312金属门窗制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医用门洁净门7万套、洁净双层窗10万平方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年产医用门洁净门5.61万套、洁净双层窗9.5万平方 |
项目实行分期验收,一期工程产能小于审批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医用门洁净门生产:机加工→焊接→表面前处理(脱脂、陶化)→自动喷粉固化或手动喷粉固化→复合/发泡;机加工→焊接→表面前处理(脱脂、陶化)→喷漆烘干→复合/发泡; 洁净双层窗生产:机加工→清洗→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医用门洁净门生产:机加工→焊接→表面前处理(脱脂、陶化)→自动喷粉固化或手动喷粉固化→复合; 洁净双层窗生产:机加工→清洗→组装 |
项目实行分期验收,一期工程不设发泡、喷漆烘干工艺,另外1条表面前处理(脱脂、陶化)未建。其余与审批内容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机加工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排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厂区内共设有两个自动喷粉房,自动喷粉废气分别经两套“旋风除尘+脉冲布袋”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④厂区内共设有两个手动喷粉房,手动喷粉废气分别经两套“滤芯除尘”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⑤自动固化有机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合并经一套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⑥手动固化有机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合并经一套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⑧复合废气通过集气罩合并收集后,分别经两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单台全自动涂胶机组对应一套废气处理设施。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经管网排入******处理厂。 ⑧生产废水(表面前处理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沉淀)+二次沉淀处理后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2经管网排至******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①机加工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排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厂区内共设有两个自动喷粉房,自动喷粉废气分别经两套“旋风除尘+脉冲布袋”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④厂区内共设有两个手动喷粉房,手动喷粉废气分别经两套“滤芯除尘”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⑤自动固化有机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合并经一套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⑥手动固化有机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合并经一套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⑦复合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复合区2未实装。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经管网排入******处理厂。 ⑧生产废水(表面前处理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沉淀)+二次沉淀处理后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2经管网排至******处理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253 | 0 | 0 | 0 | 1.253 | 1.253 | |
0 | 0.043 | 0 | 0 | 0 | 0.043 | 0.04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43 | 0 | 0 | 0 | 0.043 | 0.04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093 | 0 | 0 | 0 | 0.093 | 0.093 | / |
0 | 0.225 | 0 | 0 | 0 | 0.225 | 0.22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标后经管网排入******处理厂 | 设备运行正常 | |
2 | 废水处理站 | **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值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 | 生产废水经统一收****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处理厂处理; | 设备运行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自动喷粉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厂区内共设有两个自动喷粉房,自动喷粉废气分别经两套“旋风除尘+脉冲布袋”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 设备运行正常 | |
2 | 手动喷粉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厂区内共设有两个手动喷粉房,手动喷粉废气分别经两套“滤芯除尘”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 设备运行正常 | |
3 | 自动固化有机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二级排放标准。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自动固化有机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合并经一套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设备运行正常 | |
4 | 手动固化有机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二级排放标准。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手动固化有机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合并经一套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设备运行正常 | |
5 | 复合废气处理设施 | TVO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TVOC排放限值。 | 复合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 设备运行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企业采取降噪措施 | 设备安装完善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槽液、槽渣、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 | 已落实,废槽液、槽渣、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由******公司、**茨东****公司处理处置; 厂区设置约50m2的危险废物暂存用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危险废物暂存仓位于厂房内,场地硬底化,进出口设置围堰以防止储存物泄漏或雨水渗入。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废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三、应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项目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原材料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制订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进一步做好项目运行的环保台账、档案管理和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 目前项目已开展编制应急预案等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和消防规范。当发生火灾时,应利用就近原则,带好防护装备,利用发生火灾工段放置的灭火筒即使开展灭火行动。使用消防水扑灭火势时,关闭雨水应急阀,采用应急泵将事故废水抽入事故应急池60m3进行暂存,待事故结束后排入废水站进行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