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广电全媒体宣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文旅-**广电全媒体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新韵”:加大“新场景”“新业态”“新风尚”的宣传,助力**文旅形成了“新能源、新消费、**市”消费新格局,打响“青春**”城市IP。 (2)“宋时雅韵”:关注报道**主题研学旅游、旅游演艺、美食旅游等,唱响****文旅现象级IP。 (3)“园林礼韵”:《**名园录》一书,收集民国以前**地区不同时期古典园林160余座,****分园林进行拍摄宣传,打响**百园之城的城市名片。 (4)“延陵文韵”:关注**地域文明探源工程,包括三星村、寺墩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唐氏宗祠、本善桥等修缮工程等。 发布平台: 1.“**发布”图文:开设“常乐之州”文旅固定专栏,组织有亮点、有节奏、有力度的报道。发布条数不少于16条。 2.“**发布”视频系列:短视频制作统一角标,每期长为一分半到两分钟,发布条数不少于16条。 3.**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常态化开设“文旅中轴 乐享**”电视专栏,报道**文旅融合发展。发布条数不少于10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是我市唯一的市级官方广播和电视媒体,具备高质量的宣传技术手段和高素质的技术人员。****拥有丰富的全媒体宣传经验和专业的宣传团队,涵盖广播、电视、报纸、地铁、公交、网络等,同时还拥有推广宣传持续时间长、密度大、覆盖面广、本地受众多等综合优势,在我市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广电在形象宣传片、电视专题片制作、大型活动策划组织方面具有丰富经验。选择****,受众覆盖面广,舆论影响力大,创新能力强。此外****在与我单位长期**过程中也累积了丰富的经验与历史**。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提供相关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龙锦路159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90099Y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施月勇
联系地址:**省**市**大道1280****中心1号楼B座4-6层
联系电话:0519-****2361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1280****中心
联系电话:0519-****182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209室
联系电话:0519-****5155
六、附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