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81MA49PMQE9Y | 建设单位法人:李元海 |
黄康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
经度:113.68908 纬度: 30.931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1 |
应环审函〔202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81MA49PMQE9Y |
2023-03-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21.93 |
54 | 运营单位名称:**** |
****0981MA49PMQE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4KXBLB6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4KXBLB68 | 竣工时间:2023-10-30 |
2023-10-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29 |
2024-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万吨液体二氧化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吨液体二氧化碳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高浓度CO2尾气→预冷→CO2压缩机→精脱硫→回冷→精馏冷箱→液体CO2储罐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高浓度CO2尾气→预冷→CO2压缩机→精脱硫→回冷→精馏冷箱→液体CO2储罐储存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处理站处理。 废气:1.生产装置放空尾气:引至现有60m高二氧化碳 放空筒放空;2.液氨制冷循环管道检修废气(非正常工况):引至现有氨火炬内焚烧处理经60m火炬高空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1.废包装材料:分类暂存于厂内现有 50m2 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2.精馏塔塔底残液:依托现有低温甲醇洗的地下甲醇收集槽回收综合利用;3.废脱硫剂、废润滑油:分类暂存于厂内现有200m2 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 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处理站处理。 废气:1.生产装置放空尾气:引至现有60m高二氧化碳 放空筒放空;2.液氨制冷循环管道检修废气(非正常工况):引至现有氨火炬内焚烧处理经60m火炬高空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1.废包装材料:分类暂存于厂内现有 50m2 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2.精馏塔塔底残液:依托现有低温甲醇洗的地下甲醇收集槽回收综合利用;3.废脱硫剂、废润滑油:分类暂存于厂内现有200m2 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 部门处理。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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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直接排放标准、(应环函【2019】31号)、《****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中三者较严值。 | 生活污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管网,****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府河。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的COD、氨氮、BOD5、SS、石油类等的浓度要求能够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直接排放标准、(应环函【2019】31号)、《****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中三者较严值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隔声、基础减振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脱硫剂、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回收至现有甲醇回收罐自行综合利用。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脱硫剂、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 资质单位处置,残液回收至现有甲醇回收罐自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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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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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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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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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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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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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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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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