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中益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150万只肉鸭 养殖及畜禽粪污处理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29MACLD1KA0L | 建设单位法人:李志华 |
李志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镇陈官庄村东南约320m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出栏150万只肉鸭 养殖及畜禽粪污处理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322-A322-鸭的饲养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镇陈官庄村东南约320m处 |
经度:118.55128 纬度: 34.7867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7 |
沭审服投资许字〔2023〕210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29MACLD1KA0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29MACLD1KA0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29MA3EPRLL08 | 竣工时间:2024-07-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2m2HQB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出栏150万只肉鸭养殖及畜禽粪污处理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出栏50万只肉鸭养殖 |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8座鸭舍、1座发酵棚、1****处理站、1座粪污暂存池、1座非灌溉期废水暂存池、1座病死鸭暂存间、1座生活办公区。项目剩余工程作为二期工程建设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雏鸭入舍前准备工作-肉鸭养殖-肉鸭出栏 | 实际建设情况:雏鸭入舍前准备工作-肉鸭养殖-肉鸭出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环保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关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和处理效率应根据实际情况满足需要,排气简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应加盖密闭,废气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酵棚恶臭、污泥暂存池恶臭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排放量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备用柴油电机废气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采取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后,厂界NH3、H2S、臭气浓度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外排量。 本项目空气能热泵废水、水幕降温更换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应全部回用于生物除臭塔用水,不得外排。 本项目鸭舍空舍冲洗废水、氢氧化钠消毒废水、酸化剂消毒废水、鸭粪干湿分离废水、生物除臭塔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应一起经场区1座65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主要为:废水→格栅→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消毒池→污水暂存池)后全部回用于**县陈******社农田灌溉,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要求。废水均不得外排。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处理要求,对易产生渗漏装置的设施,如物料输送、污水管道、污水处理站、鸭舍地面等进行防渗处理,同时按照地下水流向在厂区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确保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吸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四)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引风装置收集,收集的恶臭经生物除臭塔净化后经过 1根 15m 高的排气筒 (DA001)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为生产过程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绿化等方式,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监测,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二****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种植区灌溉,不外排。(三)本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减震、隔声等措施。 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四)病死鸭委托******处理中心处理。鸭粪委托转运处理。饲料残渣及散落毛羽收集后外卖饲料厂。格栅收集的浮渣、污水站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8座鸭舍、1座发酵棚、1****处理站、1座粪污暂存池、1座非灌溉期废水暂存池、1座病死鸭暂存间、1座生活办公区。项目剩余工程作为二期工程建设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五)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SO2、NOx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 0.0012ta、0.0044ta、0.0013ta,均小于1吨。根据《****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20】38号),本项目不需要总量确认及倍量替代。(六)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三级防控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1座900m3事故水池,雨水排放口设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五)项目一期工程未建设备用柴油电机(六)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依据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公司配备了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应急处置物资。****公司开展环境应急培训教育,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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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 ****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种植区灌溉,不外排 | 经连续两天监测:2024年8月9日~10日,废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7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mg/L,全盐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38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5mg/L,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00MPN/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物除臭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项****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分别通过引风装置收集,收集的恶臭经生物除臭塔净化后经过 1根 15m 高的排气筒 (DA001)排放 | 经连续两天监测:2024年8月9日~10日,废气排气筒中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23×10-3kg/h,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39×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03;无组织厂界氨最大值为0.25mg/m3,硫化氢最大值为0.011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取减震、距离衰减、墙壁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减震、距离衰减、墙壁隔音等措施降噪后,降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经连续两天监测:2024年8月9日~10日,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3.2~55.5dB(A),厂界夜间噪声值为43.3~46.4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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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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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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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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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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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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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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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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