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酉华镇石安片区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资产
**县酉华镇石安片区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资产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酉华镇石安片区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496.55 | 挂牌期间 | 1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com//infodetail?infoid=****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本次**县酉华镇石安片区拟落户项目用地场地平整工作由受让方负责,且受让方须优先开展北区用地场地平整工作;在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前,受让方须将相应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报转让方备案;如受让方不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则须另行聘请具备上述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场地平整,并将与聘请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资质证明报转让方备案,被聘请单位不得再将场地平整进行转让或分包。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县酉华镇石安片区拟落户项目用地场地平整产生的多余土方由受让方自行妥善处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需勘查转让标的,****交易所****公司提交现场勘查申请,****交易所****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交易所****公司提交经转让方确认后的《现场勘查确认书》。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书《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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