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比选人,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检测单位进行公开比选,为**港综合港区9号10号通用泊位工程桩基检测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650x650mm方桩高应变检测64根、650x650mm方桩低应变检测121根、700x700mm方桩高应变检测69根、700x700mm方桩低应变检测78根、1000mm灌注桩高应变检测3根、1000mm灌注桩低应变检测60根、1000mm灌注桩钻心检测4根。具体详见检测要求。
确定本工程的码头桩基检测单位。
基础检测同基础施工周期,满足比选人要求。
1.4.1 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运输部****监督局核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省级或省级以上****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1.4.2 2019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码头工程水工桩基试验检测业绩。
1.4.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证书(结构或水运结构与地基),并提供在本单位 2023 年 9 月至今任意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1.4.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4.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5.1 比选文件发布时间 2024 年 9 月 24 日。
1.5.2 申请人在 2024 年 9 月 28 日 14:00 前(**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比选人提交 300 元的工本费。
开户名称:****公司
账号:0408 0008 0930 0048 227
开户行:工行**渤海新区支行
提交工本费时需备注比选申请人及项目名称。不按时间要求提交工本费的,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1.6.1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9 日下午14:00前。提供电子版文件,比选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把电子版文件发送到:****@163.com 邮箱,递交时间即为邮箱中显示收到的时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导致未能发送成功的,后果自负。评审时,按电子版文件评审,纸质版文件只作为存档资料。比选申请人需将纸质版文件提供给比选人,可选择邮寄。地址:**省**市渤海新区****公司 郝东太 175****7597
1.7.1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网站(网址: http://www.****.com/)发布。本项目一律通过****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比选申请人要随时进行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7.2 比选人:****
1.7.3 地址:**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1.7.4 邮编:061113
1.7.5 联系人:郝东太
1.7.6 联系方式:175****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