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参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对“29处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技术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9处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技术服务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2950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三、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政府采购网(www.****.cn)、****委员会官网(https://kjc.****.cn/myskjcgwh/index.s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0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园区博雅路3附15-2)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00(**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0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园区博雅路3附15-2)。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普明北路东段566号
联系人:母老师
联系电话:0816-****427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园区博雅路3附15-2
联系人:莫女士(项目咨询)、赵女士(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816-****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