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扎胞苷及KX2-391生产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3MA5U6QLE58 | 建设单位法人:王晓东 |
王建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麻柳嘴镇柳青路60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阿扎胞苷及KX2-391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麻柳嘴镇柳青路600号 |
经度:106.96977 纬度: 29.7463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28 |
渝(市)环准)〔2022〕0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3MA5U6QLE58001P |
2023-04-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3MA5U6QLE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医****公司 |
****0103MA7GPCN50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000MA5UKL8Y9Q,****0101MA5YN75Y1K | 竣工时间:2023-05-0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08-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9-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i111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取消合成车间三在建HM30181甲磺酸盐一水合物产能500kg/a;合成车间一**KX2-391产能20kg/a和阿扎胞苷产能200kg/a | 实际建设情况:取消合成车间三在建HM30181甲磺酸盐一水合物产能500kg/a;合成车间一**KX2-391产能20kg/a和阿扎胞苷产能200kg/a,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拟建项目属于化学合成药生产项目,项目共涉及2个产品,均采用化学反应(缩合反应、水解反应、取代反应、酯化反应、中和反应、成盐反应、硅烷化反应等)得到化学合成药/中间体粗品,粗品再经脱色过滤、洗涤、析晶、干燥等得到化学合成药。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项目属于化学合成药生产项目,项目共涉及2个产品,均采用化学反应(缩合反应、水解反应、取代反应、酯化反应、中和反应、成盐反应、硅烷化反应等)得到化学合成药/中间体粗品,粗品再经脱色过滤、洗涤、析晶、干燥等得到化学合成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其中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和废气处理塔废水作为高浓度废水依托现有处理能力20m3/d的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采用“气浮+UV+H2O2+多维电解工艺”预处理后与其余低浓度废水汇合进入现有处理能力200m3/d****处理站经“两级厌氧+两级好氧+深度絮凝反应沉淀+膜过滤”****处理厂协议水质标准要求,其中,协议中未规定的特征污染因子色度、二氯甲烷、总有机碳等执行《化学合成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限值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未规定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清溪河最终汇入长江。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质检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1)合成车间一工艺废气:对现有合成车间一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废气治理设施前新增“冷凝”工艺,改造后废气经“冷凝+碱液洗涤+次氯酸钠氧化+高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处理站废气:项目废水****处理站,所有产臭单元全密闭,污水站每个污水池都加盖并都留有排气及设备检修孔;另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也留有臭气收集口,所有排气孔和臭气收集口废气采用管道收集后经“碱液喷淋+酸液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 15m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质检废气:项目质检依托现有综合楼质检区,质检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碱液洗涤+酸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达《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 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4)危废暂存间废气:项目危废暂存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内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 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有各类泵、风机、离心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设于室内,通过建筑隔声降低噪声级;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在风机进出口加挠性接头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昼、夜间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浓缩废液、废滤液、废滤渣、废清洗溶剂、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冷凝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和不合格药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场临时储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680.05m2,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了“六防”措施,设有围堤和收集井,设置了警示标志,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且已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通过调整危废转运周期,能满足验收项目危废处置的需要。 另外,项目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了“五联单”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验收项目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其中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和废气处理塔废水作为高浓度废水依托现有处理能力20m3/d的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采用“气浮+UV+H2O2+多维电解工艺”预处理后与其余低浓度废水汇合进入现有处理能力200m3/d****处理站经“两级厌氧+两级好氧+深度絮凝反应沉淀+膜过滤”****处理厂协议水质标准要求,其中,协议中未规定的特征污染因子色度、二氯甲烷、总有机碳等执行《化学合成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限值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未规定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清溪河最终汇入长江。 (二)废气 验收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质检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1)合成车间一工艺废气:对现有合成车间一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废气治理设施前新增“冷凝”工艺,改造后废气经“冷凝+碱液洗涤+次氯酸钠氧化+高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处理站废气:验收项目废水****处理站,所有产臭单元全密闭,污水站每个污水池都加盖并都留有排气及设备检修孔;另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也留有臭气收集口,所有排气孔和臭气收集口废气采用管道收集后经“碱液喷淋+酸液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 15m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质检废气:验收项目质检依托现有综合楼质检区,质检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碱液洗涤+酸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达《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 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4)危废暂存间废气:验收项目危废暂存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内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 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验收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有各类泵、风机、离心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设于室内,通过建筑隔声降低噪声级;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在风机进出口加挠性接头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昼、夜间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浓缩废液、废滤液、废滤渣、废清洗溶剂、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冷凝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和不合格药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场临时储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验收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680.05m2,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了“六防”措施,设有围堤和收集井,设置了警示标志,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且已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通过调整危废转运周期,能满足验收项目危废处置的需要。 企业已经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利特聚欣******公司和**中明****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服务合同。另外,验收项目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五联单”制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车间围堤和收集池:各车间设置围堤和收集池,并且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各车间事故排污水通过围堤将其收集到收集池,然后分批进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若收集池失效或容积不够,泄漏物料可通过地沟或管道进入事故水收集池暂时收集再分批处理达标排放。 危化品库房:危化品库房内采用微下沉式设计,设置了门堤,在库房最低点设置了收集井,收集井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泄漏物料收集至收集井内,再分批泵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危废暂存间: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680.05m2,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六防”措施,设有围堤和收集井。暂存间内配备有消防沙、棉纱、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设施。另外为了防止危废暂存间有害气体累积,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分区防渗措施 合成车间(一)、危化品库房、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厂内其他生产区域属于一般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地面。 ③事故废水收集措施 厂区已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750m3的事故应急池,该事故池位于厂区南侧厂界处,在厂区标高的低位,厂区的事故废水、初期雨水均可通过“雨污切换阀”控制,经过污水管自流进入事故池,并且设置了2台提升泵(一用一备),能将事故池内的收****处理站调节****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后排放。 2、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监测因子为流量、pH、COD、NH3-N。 3、 “以新带老”措施 对现有合成车间一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在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前端新增“冷凝”装置,改造后废气治理设施为“冷凝+碱液洗涤+次氯酸钠氧化+高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规模为15000m3/h,废气经1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车间围堤和收集池:各车间设置围堤和收集池,并且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各车间事故排污水通过围堤将其收集到收集池,然后分批进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若收集池失效或容积不够,泄漏物料可通过地沟或管道进入事故水收集池暂时收集再分批处理达标排放。 危化品库房:危化品库房内采用微下沉式设计,设置了门堤,在库房最低点设置了收集井,收集井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泄漏物料收集至收集井内,再分批泵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危废暂存间: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680.05m2,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六防”措施,设有围堤和收集井。暂存间内配备有消防沙、棉纱、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设施。另外为了防止危废暂存间有害气体累积,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分区防渗措施 合成车间(一)、危化品库房、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厂内其他生产区域属于一般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地面。 ③事故废水收集措施 厂区已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750m3的事故应急池,该事故池位于厂区南侧厂界处,在厂区标高的低位,厂区的事故废水、初期雨水均可通过“雨污切换阀”控制,经过污水管自流进入事故池,并且设置了2台提升泵(一用一备),能将事故池内的收****处理站调节****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后排放。 2、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设置了在线监测,监测因子为流量、pH、COD、NH3-N。 3、 “以新带老”措施 对现有合成车间一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在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前端新增“冷凝”装置,改造后废气治理设施为“冷凝+碱液洗涤+次氯酸钠氧化+高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规模为15000m3/h,废气经1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8255 | 4800 | 0 | 0.6509 | 0 | 4802.175 | 4799.349 | |
14.096 | 0.629 | 1 | 3.256 | 0 | 11.469 | -2.627 | |
1.269 | 0.027 | 0.13 | 0.293 | 0 | 1.003 | -0.266 | |
0.226 | 0.001 | 0 | 0.048 | 0 | 0.179 | -0.04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1 | 0 | -1 | -1 | / |
2.77 | 0.192 | 2.675 | 0.89 | 0 | 2.072 | -0.69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 |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和氯化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色度、二氯甲烷和总有机碳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 | 已建成处理能力20m3/d的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采用“气浮+UV+H2O2+多维电解工艺”;已建成处理能力200m3/d****处理站经“两级厌氧+两级好氧+深度絮凝反应沉淀+膜过滤”工艺 | 2023年5月23日和5月24日,委托****和******公司对厂区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出口、综合废水调节池、废水处理站总排口以及雨水排口进行了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合成车间一工艺废气处理系统 | 苯系物、NMHC和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标准; 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554-1993)表2 | 对现有合成车间一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废气治理设施前新增“冷凝”工艺,改造后废气采取“冷凝+碱液洗涤+次氯酸钠氧化+高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 | 2023年5月23日和5月24日委托****合成车间一工艺废气进口和出口进行了监测。 | |
2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 | 硫化氢和氨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554-1993)表2 | ****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规模6000m3/h,采取“碱液喷淋+酸液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 | 2023年5月23日和5月24日委托****污水处理站废气排口进行了监测。 | |
3 | 质检废气处理系统 | 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标准;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554-1993)表2 | 依托现有质检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2000m3/h,采用 “碱液洗涤+酸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 | 2023年5月23日和5月24日委托****污水处理站废气排口进行了监测。 | |
4 | 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 | 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标准;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554-1993)表2 | 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规模30000m3/h,采用 “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 | 2023年5月23日和5月24日委托****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排口进行了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设于室内,通过建筑隔声;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 | 2023年5月23日和5月24日委托****对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渗,合成车间一应作为重点防渗区;污水管道可视化,排水管道采用防腐蚀、防渗材料;厂区内共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 | 分区防渗,合成车间一采取了重点防渗;污水管道可视化,排水管道采用防腐蚀、防渗材料;厂区内共设置了3个地下水跟踪监控井,定期开展了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建立了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浓缩废液、废滤液、废滤渣、废清洗溶剂、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冷凝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和不合格药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场临时储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浓缩废液、废滤液、废滤渣、废清洗溶剂、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冷凝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和不合格药品等作为危废废物,分类收集送**利特聚欣******公司和**中明****公司处置,已经签订了处置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车间围堤和收集池:各车间设置围堤和收集池,并且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各车间事故排污水通过围堤将其收集到收集池,然后分批进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若收集池失效或容积不够,泄漏物料可通过地沟或管道进入事故水收集池暂时收集再分批处理达标排放。 危化品库房:危化品库房内采用微下沉式设计,设置了门堤,在库房最低点设置了收集井,收集井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泄漏物料收集至收集井内,再分批泵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危废暂存间: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680.05m2,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六防”措施,设有围堤和收集井。暂存间内配备有消防沙、棉纱、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设施。另外为了防止危废暂存间有害气体累积,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分区防渗措施 合成车间(一)、危化品库房、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厂内其他生产区域属于一般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地面。 ③事故废水收集措施 厂区已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750m3的事故应急池,该事故池位于厂区南侧厂界处,在厂区标高的低位,厂区的事故废水、初期雨水均可通过“雨污切换阀”控制,经过污水管自流进入事故池,并且设置了2台提升泵(一用一备),能将事故池内的收****处理站调节****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后排放。 |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车间围堤和收集池:各车间设置围堤和收集池,并且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各车间事故排污水通过围堤将其收集到收集池,然后分批进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若收集池失效或容积不够,泄漏物料可通过地沟或管道进入事故水收集池暂时收集再分批处理达标排放。 危化品库房:危化品库房内采用微下沉式设计,设置了门堤,在库房最低点设置了收集井,收集井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泄漏物料收集至收集井内,再分批泵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危废暂存间:验收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680.05m2,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六防”措施,设有围堤和收集井。暂存间内配备有消防沙、棉纱、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设施。另外为了防止危废暂存间有害气体累积,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分区防渗措施 合成车间(一)、危化品库房、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厂内其他生产区域属于一般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地面。 ③事故废水收集措施 厂区已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750m3的事故应急池,该事故池位于厂区南侧厂界处,在厂区标高的低位,厂区的事故废水、初期雨水均可通过“雨污切换阀”控制,经过污水管自流进入事故池,并且设置了2台提升泵(一用一备),能将事故池内的收****处理站调节****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后排放。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合成车间一、污水处理站、质检和危废暂存间等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及雨污切换系统;园区供电、供水、蒸汽、****处理厂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合成车间一、污水处理站、质检和危废暂存间等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及雨污切换系统、园区供电、供水、蒸汽、****处理厂等均已建成,可依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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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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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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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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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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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采取的“以新带老”措施: 对现有合成车间一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在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前端新增“冷凝”装置,改造后废气治理设施为“冷凝+碱液洗涤+次氯酸钠氧化+高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规模为15000m3/h,尾气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现有合成车间一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优化升级改造,在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前端新增“冷凝”装置,改造后废气治理设施为“冷凝+碱液洗涤+次氯酸钠氧化+高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规模为15000m3/h,尾气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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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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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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