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库及粮食加工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粮库及粮食加工建设项目(设计)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4560.28㎡(51.84亩),总建筑面积16128.58㎡,具体建设内容包括**落地式浅圆仓10栋,仓容10万吨;建设散粮**仓4栋,仓容1.65万吨;配套建设工作塔1栋、汽车卸粮站1栋、****服务中心)1栋、消防泵房消防水池1栋、饲料主车间原料库1栋、饲料成品库1栋以及门卫、箱变、120吨地磅等辅助设施。同时建设厂区道路硬化、水外线、电外线、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信息化运用系统、内环流蒸系统、机械通风系统、智能粮情测控系统等附属设施。购置移动式进出粮设备生产线。建设日产750吨饲料初加工生产项目,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购置生产设备等,投资估算额:300万元。招标范围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评审及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 |||||||||
建设地点 | **县高河街道**产业园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09:00 | 开标地点 | **县公共**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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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商物粮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商物粮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工程总造价的1.24% | 工程总造价的1.17% | 工程总造价的1.20%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设计规范,满足现行建设规范标准,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相关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最终达到招标人满意,满足项目审批需要且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设计规范,满足现行建设规范标准,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相关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最终达到招标人满意,满足项目审批需要且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设计规范,满足现行建设规范标准,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相关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最终达到招标人满意,满足项目审批需要且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 | |||||||||
安全要求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
服务周期 | 50日历天 | 50日历天 | 5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1 | 张杰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1389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 ||||||||||||
2 | 胡正冬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3426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 | 冯熠琳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2673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县公共**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4年09月24日09时15分至2024年09月24日11时00分。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4名专家在济****服务中心****中心评标三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服务中心****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2024年09月2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邵主任,联系电话:0537-****708。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