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
****拟对活性炭供应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供应期限为1个月,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合格参选人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密封竞价参选。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合同期 |
1 | 活性炭 | 15吨 | 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 1个月 |
交货地点:****(**省**市漳****经济开发区疏港大道南102****化学厂区内) | ||||
备注: 1.预计合计采购活性炭15吨。 2.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每批次送货需按比选人约定的送货时间及时送到指定地点。 4.每批次需随车提供地磅单、检验报告单。 5.结算周期为合同期限内据实一次结算。 |
1.参选人资格要求
1.1 参选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3 参选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1.4 参选人与比选人无法律纠纷;
1.5 其他参选资格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2. 参选文件递交
2.1 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7:00之前(以收到参选文件时间为准)。
2.2参选文件正本1套和副本1套,每套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装袋(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2.3 递交参选文件的地点为:**省**市漳****经济开发区疏港大道南102号****,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88****2314。因收件地区偏远,请用中国邮政、顺丰快递或亲自送达,其他快递无法送达!!!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参选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以及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均不予受理。
3.评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1名中选人,作为活性炭供应商。比选人将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4.最高限价
本次比选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制单价为¥11000元/吨(含税13%),最高限价为¥165000元(含税)(大写:拾陆万伍仟元整,含税含运费),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无效。
5.参选保证金
5.1参选保证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5.2参选保证金****银行的参选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在2024年9月29日17:00之前汇到比选人指定的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活性炭采购项目参选保证金。
5.3 参选有效期为参选文件接收截止期后30日,参选保证金有效期与参选有效期一致。
5.4 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无息退还,或者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其他参选人的保证金将在中选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无息退还。
6.其他
****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比选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88****2314
纪检监督及电话:林女士 0591-****0021
联系地址:**省**市漳****经济开发区疏港大道南102号****
****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