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林场砚峰路淡浮院门口路段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林场砚峰路淡浮院门口路段修复工程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595,359.37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林场砚峰路淡浮院门口路段修复。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4.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在供应商本单位近3个月(含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6.**省外的供应商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拟投入的人员必须在已登记人员中派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除外]凭下列资料到****(地址:**省**市**区绿茵路**大厦20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注: 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5时00分(注:2024年10月8日14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24年10月8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地址:**市**区安黄公路中段****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8-****450 传 真: / 邮 编:521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绿茵路**大厦202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68-****555 传 真:0768-****557 邮 编:521000 注:****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为自行委托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包括《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中某些习惯性做法并不一定适用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遵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否则可拒绝参加磋商。若供应商在磋商过程或结果出现过失、导致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维护并行使索赔。 **** 2024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