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关于****塘厦~**π****电站110千伏 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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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塘厦~**π****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工业园区、新材料****工业园区110千伏大用户供电,优化220千****电站供区,理顺和加强周边区域110千伏电网,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国****公司关于印发2024年一体化电网前期工作计划、前期费用计划的通知》(闽电发展〔2024〕78号),结合《**闽电电力****公司关于****塘厦~**π****电站110KV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闽电咨可〔2024〕130号),同意建设****塘厦~**π****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1.开断线路2条,塘厦侧线路起自110千伏塘储线28#塔附近开断点,途经**县蛟洋镇、白砂镇,终于拟建 220千伏塘丰(营上)变;**侧线路起自110千伏杭储线49#塔附近开断点,途经**县白砂镇,终于拟建 220千伏塘丰(营上)变,路径走向详见线路“路径图”。2.改造工程分别位于220****电站和110****电站围墙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将塘厦~**110千伏线路开断接入营上变,形成塘厦~营上(塘厦侧)、营上~**(**侧)线路,**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约18.36公里、通信光缆约38公里;2.改造220千伏塘厦变和110千伏**变110千伏保护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3325万元(动态),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6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青苗补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塘厦~**π****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路径图》《****政府关于****塘厦-**π****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论证意见》。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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