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1 | 913********163475P | **** | 总价 | 人民币973616.01元 |
沪昆国高**至**段扩容工程项目(**区段)——对门坡增补部分、附属段增补部分通信线路及设施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运输局托******公司招标的沪昆国高**至**段扩容工程项目(**区段)——对门坡增补部分、附属段增补部分通信线路及设施迁改工程已于2024年9月23日15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973616.01元
中标工期: 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刘丁州
项目负责人资质: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中标价: 964726.24元
中标工期: 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陈岸
项目负责人资质: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中标价: 976147.93元
中标工期: 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张昌勋
项目负责人资质: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4年 9 月 26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