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09-24
关于******基地一高炉煤粉制喷设施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基地一高炉煤粉制喷设施改造 | ||
采购人(单位) | **** | ||
项目简介 | **基地一高炉煤粉制喷设施于1998年4月投产,至今运行已超26年,大部分设备超期服役,劣化、磨损、腐蚀严重,磨煤机制粉能力大幅衰减,已不能满足一高炉对喷煤量需要,为提升煤粉制喷设施安全、环保和制粉能力,进行一高炉煤粉制喷设施改造。包括煤粉制备设施、煤粉喷吹设施、三电及供配电公辅配套设施等。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不招标。 该项目与安全生产、设备关系密切,需由****承担实施,以保证达到生产安全、设备稳定运行的目的。宝钢工程长期参与宝钢特大型高炉喷煤设计建设、技术改造及操作运行维护工作,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和教训,通过不断迭代创**发展,形成了拥有宝钢特色的喷煤技术。由宝钢工程承担该项目设备供货能够最大程度降低风险,达到生产安全稳定可靠的目的。宝钢工程积累了宝钢喷煤系统核心工艺参数,****公司核心技术秘密:“大型高炉喷煤气力输送系统设计参数计算方法(认定号KHGC070006)”,“高炉喷煤制粉系统热平衡计算模型(认定号KHGC070013)”,“制粉系统压力流量双参数及尾气再循环控制模型(认定号KHGC070014)”,“煤粉喷吹量的控制方法(认定号KHGC090013)”等;以及形成以下一项软件著作权:“高炉喷煤系统喷吹罐节氮模式控制软件(国家版权局 登记号2017SR057429)”。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有技术,该情况也符合招标法中可不招标情形之一“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理由。该项目由宝钢工程EP采购,可以达到工艺优化、成本可控、生产安全、设备可靠稳定运行的目的。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 | ||
公示期限 | 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孙彪021-****4377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138****2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