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科技园无线通信覆盖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公司2024****科技园无线通信覆盖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内容****科技园项目室内分布系统建设、设备开通及后续维护等相关内容。预估不含税预算为79449.54元,含税预算为866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科技园无线通信覆盖技术服务 | 79449.54 | 9% | 86600.00 |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成交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79449.54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1采购范围:****科技园无线通信覆盖技术服务。
2.2★免费保修期:自双方签署项目交付单之日起1年。
2.3★交付期限:自双方签署进场确认单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网络优化信息化技术服务系统调测达到合格使用、正常运营,并同时完成交付。
2.4★服务地点:**市,具体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7项目类型:施工类。
3.1企业性质: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3.2控股及管理关系: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发票要求:承诺中选后应答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评审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3.5资质要求:应答人****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参选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6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答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7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评审应答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后序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清单;2.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4.提供2024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公司****公司不认可****公司,****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参选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5.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3.8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至少具备一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网络优化类或网络覆盖类)。
【评审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订单清单(格式由应答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采购订单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应答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时间/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18)应答人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10信用要求:****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应答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应答人信用记录。③应答人****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委员会无法查询应答人****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应答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应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9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询价文件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价文件文件:
(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价文件。
(3)获取询价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询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付完成后下载询价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09时30分。
5.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应答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唱价结果确认:供应商须在唱价结束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后10分钟)前,在网上电子签名确认唱价结果。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线上唱价环节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唱价结果且未提交异议的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3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价文件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应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准时参加唱价环节。
5.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6.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价文件。【注:(1)2023年5月22日前: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已有账号密码可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办理CA的,有效期内可在中国铁塔电子平台继续使用。(2)自2023年5月22日起,新用户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未办理CA或原有CA失效的,在中国铁塔电子平台申请CA证书。】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供应商请在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手机CA证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费用同新办。更换手机设备的,提供找回功能,50元/次。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供应商可远程登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唱价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门市**区观日路26号楼2层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215号
项目联系人:郭玮彬、马颖慧
联系电话:180****1025
网 址:https://zjzt.****.cn
电子邮件及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邮件方式提出,并联系项目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