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里镇试验区城市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花园13楼1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5日 14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庄里镇试验区城市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72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庄里镇试验区城市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4,72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728,000.00元
1-1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庄里镇试验区城市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728,000.00 | 54,72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庄里镇试验区城市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设****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庄里镇试验区城市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时间)
途径:**省**市******花园13楼1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路副102****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开标地点:**市**区**路副102****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请申请人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cn/)****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9)《****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财政厅关于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4)《****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5****政府采购政策。
注:****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名称:****
地址:**省**市**县庄里镇人民路3号
联系方式:177****3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花园13楼1304室
联系方式:029-****337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玉 马静 杨永丽
电话:029-****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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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