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套汽车检具、夹具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04674U | 建设单位法人:李奎 |
胡守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经济开发区双墩路与凤亭路**西北角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00套汽车检具、夹具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25-C3525-模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双墩路与凤亭路**西北****园区A52栋厂房 |
经度:117.275239 纬度: 32.01359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5 |
环建审〔2024〕30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4674U001Z |
2024-05-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50 |
8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04674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504674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1MA8NLKKA03 | 竣工时间:2024-03-12 |
2024-03-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15 |
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10/23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500套汽车检具、500套汽车夹具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套汽车检具、500套汽车夹具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夹具生产工艺:零部件加工、组装、三坐标检测、喷底漆、喷面漆、检测、气路组装、调试、会检、装箱、发货。 检具生产工艺:铝板铸造及加工、基座焊接、铣床、车床、磨床、钻床加工、线切割、打磨、热处理、数控加工、组装、三坐标检测、人工划线、喷底漆、喷面漆、组装、会检、装箱、发货。 | 实际建设情况:夹具生产工艺:零部件加工、组装、三坐标检测、喷底漆、喷面漆、检测、气路组装、调试、会检、装箱、发货。 检具生产工艺:铝板铸造及加工、基座焊接、铣床、车床、磨床、钻床加工、线切割、打磨、热处理、数控加工、组装、三坐标检测、人工划线、喷底漆、喷面漆、组装、会检、装箱、发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车床、磨床、铣床、钻床加工、数控机床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油气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过程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废气最终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底漆和面漆晾干在同一间晾干房进行,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除雾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物料暂存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噪声:项目营运期****加工中心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的产噪设备通过减震、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治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乳化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油雾过滤器、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车床、磨床、铣床、钻床加工、数控机床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油气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过程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废气最终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底漆和面漆晾干在同一间晾干房进行,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除雾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物料暂存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噪声:项目营运期****加工中心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的产噪设备通过减震、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治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玻璃边角料、废封边带、粉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弃胶瓶、废抹布以及润废滑油等。玻璃边角料、废封边带、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范围,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一道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弃胶瓶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054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27 | 0 | 0 | 0 | 0.003 | 0.003 | |
0 | 3 | 0 | 0 | 0 | 3 | 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34 | 0.014 | 0 | 0 | 134 | 134 | / |
0 | 0.0184 | 0.019 | 0 | 0 | 0.018 | 0.0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 化粪池 | 对污水总排口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气过滤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 油气过滤装置 | 对项目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 |
2 | 除雾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标准限值。 | 除雾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 对项目废气进、出口进行监测 | |
3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 | 布袋除尘器 | 对项目废气进、出口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安装减震、隔声、消声环保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安装减震、隔声、消声环保设备 | 对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危废暂存间、喷漆调漆房、晾干房进行重点防渗 | 危废暂存间、喷漆调漆房、晾干房进行重点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乳化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油雾过滤器、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玻璃边角料、废封边带、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范围,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一道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弃胶瓶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 | ****于2024年9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40121-2024-116-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