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参与此次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省政府******。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多品目网上竞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65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1. 商品参数需求
1 | 钢木台、桌类 | 形状:长方形; 产品类型:会议桌; 抽屉数:0; 是否可升降:否; 是否可折叠:否; 是否带副柜:否; 是否带滚轮:否; 是否带侧桌:否; | 20 | 张 | 1150.00 | 23000.00 |
2 |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产品类型:会议椅; 是否可折叠:否; 是否可旋转:否; 是否带滚轮:否; 是否可升降:否; 质保期限:3年; | 120 | 把 | 350.00 | 42000.00 |
2.商务需求
1 | 桌:1.尺寸2米2×1.2米×760(6人位); 2.钢架和桌面颜色可选 3.边脚:竖脚采用33*66*1.5mmT型管组合焊接成型,上托臂采用2.5mm冷轧板一体冲压成型,拆装结构,可喷不同颜色,底部配ABS防滑调节脚; 4.横梁:采用25*50*1.2mm方管; 5..上线脚:采用35*50*1.2mm方与20*60*1.5mm方组合焊接成型,中间扣板采用0.9mm冷轧板冲压成型,一面拆装结构,内侧折边开葫芦孔用螺丝固定,可冲86面板孔及散热孔; 6..连接接头:采用铝合金材质; |
2 | 桌:7.工艺要求:采用国标一级冷轧钢(白管),焊接部位均采用C02气体保护焊及激光焊工艺高频焊接,焊接吻合无裂缝;所有组件经模具冲压折弯焊接而成,暴露焊接部分打磨,焊点无毛刺、无脱焊,且经打磨、平磨、平整处理,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成品和所有原材料除达到以上约定标准外,其他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如安全性能、环保性能等)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3 | 桌:8.表面处理:产品表面经除油、去锈、酸洗、磷化等九道工序处理,采用静电喷粉工艺(环保静电**粉末,粉末通过国际重金属含量标准,符合HG/T2006-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要求,抗锈能力达到国际7级,中性盐雾测试24小时)经恒温烘烤处理,高温塑化而成,表面美观不生锈,无味无甲醛,环保性强、耐腐蚀、遇阳光不变色、防锈功能好、表面性能稳定长达多年。 |
4 | 椅:1.椅高:880mm,椅宽:470mm,椅深:505mm,座高:460mm,座深:425mm, 2.座包:长440mm*宽470mm*厚80mm,背包:长525mm*宽435mm*厚40mm,净重:8.3kg;透气的椅背设计,由全新料PP+GF材质一体注塑而成,不变色,稳定性好,结实坚固,承重性强,无扶手节省空间适用性强; 3.椅坐用优质超纤皮,厚度≥1.2mm,抗拉强度≥20kg;具有较强的延伸性和弹性,手感好,透气环保; |
5 | 椅:4.座内架用9层实木板加工而成,木板厚度为16mm左右,含水量≤12°,环保耐用;海绵由PU原材料发泡而成,密度大于或等于75KG/M3.泡绵回弹性可达95%,座感舒软,久座舒适; 5.主体铁架由一根34*16*1.8mm扁管加工而成,表面抛光后喷涂,白砂纹效果,耐腐蚀,不易生锈;所有焊接点采用自动机械手臂焊接,无漏焊虚焊问题; 6.弓形架胶垫采用优质pu尼龙料,耐磨性强,韧性好,防滑防刮地板; 7.材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椅子通过BIFMA X5.1破坏性测试。 |
6 | 桌椅外观、大小应能配套使用 |
发货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日内。
交货地点:**省 **市**区****州东路2号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五)竞价公示期:2024年09月24日~2024年09月26日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00 ~ 2024年09月26日 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二)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提交报价,供应商可多次报价。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的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除遇见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等不可抗力外,报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错报、漏报、缺货等理由拒绝提供标的,******交易资格,并予以公告。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政府采购的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竞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 供应商按采购需求在自有商品中选择商品进行响应,报价时应是单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需求中的控制单价;
2.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成交规则
报价时间截止后,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且有效报价的品牌数量满足要求,系统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终止规则
1.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项目;
2.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当采购人推荐品牌时,有效报价的品牌数量不满足要求;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采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