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与精密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建设单位法人:罗 彬 |
罗 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工业园**路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电子产品与精密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成雅工业园**路6号 |
经度:103.27999 纬度: 30.1756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5 |
雅名环审〔20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00 |
38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能环****公司 |
****1800MA7H3Y1U6D | 验收监测单位:**能环****公司 |
****1800MA7H3Y1U6D | 竣工时间:2024-03-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1 座标准厂房,占地面积约为 7400 平 方米;安装生产移动互联网终端设备及汽车转向、悬挂系统产品 的工艺涂装加工所需的主要生产线 8 条(电泳线两条,喷塑线一 条,锌铝涂层涂装线一条,磷皂化一条,中、高温磷化线一条, 中、低温磷化线一条,发黑线一条),并设置喷漆房一个;配套 建设公辅、办公设施。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08.5 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1、Y-1#铁件电泳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2、磷化预处理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3、Q-1#中、高温磷化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4、Q-2#中、低温磷化工段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5、喷塑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6、达克罗涂装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其他公辅设施(抛丸喷砂间、天然气锅炉、污水处理站、食堂油烟设施、锅炉软水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
资金原因,部分生产线未建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Y-1#铁件电泳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2、磷化预处理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3、Q-1#中、高温磷化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4、Q-2#中、低温磷化工段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5、喷塑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6、达克罗涂装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其他公辅设施(抛丸喷砂间、天然气锅炉、污水处理站、食堂油烟设施、锅炉软水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1.达克罗生产线工艺新增了人工封闭设施。该设施采用水帘吸附后利用集气罩将废气管道已经接入达克罗生产线废气主管道。2.高温磷化生产线末端增加了防锈油喷涂设施。该设施针对的是客户特别需求,一般情况下不使用。该设施采用封闭空间操作,废气通过集气罩抽入配套的隔油池处置,不新增排气筒。 |
匹配生产实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废水见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1.环评时,喷塑烘干废气和达克罗废气各自处置后合并一根排气筒排放。实际为各自处理后分别排放。 2.达克罗生产线电烘干工序之后,新增了集中自动风冷散热工序(环评时为自然冷却),散热废气经抽吸后用并入达克罗烘干废气集气管道并经配套设施处置后由DA005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因地势关系不在****处理站作为碳源,****园区污水管网。 与环评相比,为保证检测孔与排气筒出口的距离,各排气筒高度相应增加了2米左右。 2个事故应急池,20m3 |
匹配生产实际和厂区环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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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31 | 0.2531 | 0 | 0 | 0 | 0.506 | 0.25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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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25 | 0.2825 | 0 | 0 | 0 | 0.565 | 0.28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污水预处理池、重金属废水收集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膜+消毒池+砂碳过滤+一级R“预处理(格栅+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协管沉淀池”工艺O系统+浓RO系统+DTRO系统+低压三相蒸干”工艺、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预处理****工业园区污管网;各工序生产废水经各自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站调节池,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协管沉淀池”工艺处理达标后,****园区污水管网;本次验收因为未建成不锈钢和铝件电泳生产线,不涉重金属废水及处置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酸雾经生产线配套的碱喷淋塔 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大旋风分离+二级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经 15 米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喷塑生产线和达克罗车间有机废气经配套的“水旋塔+二级干式过滤器+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及烘干废气经配套的“碱喷淋+二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7米 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 | 预处理、磷化生产线酸雾经生产线配套的碱喷淋塔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塑生产线粉尘经“大旋风分离+二级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经18米排气筒DA003排放。 喷塑生产线烘干废气经“水旋塔+二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达克罗车间有机废气、电烘干废气、冷却换热废气经“水旋塔+二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20 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电泳及烘干废气经配套的“碱喷淋+二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达克罗配套抛丸粉尘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锅炉旁抛丸间粉尘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7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7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优化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污泥暂存间、达克罗涂料库房、原辅料库房、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内喷漆房、喷塑房、达克罗车间、生产车间涉水生产线围堰范围内、检测中心、事故池做重 点防渗,生产车间内重点防渗区以外其他区域、锅炉房做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做简单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 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污泥暂存间、达克罗涂料库房、原辅料库房、污水处理站、喷塑房、达克罗车间、生产车间涉水生产线围堰范围内、事故池做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内重点防渗区以外其他区域、锅炉房做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做简单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分类收集和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措施。槽液渣、废活性炭、废涂料桶、废过滤棉、综合废 水处理站污泥、三相蒸干结晶、含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过滤材料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 固废按分类收集和处置原则执行。槽液、槽渣、废活性炭、废涂料桶、废过滤棉、****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公司)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取得排污许可手续。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验收 | 项目分期建成,分期验收。符合“三同时”制度 |
表7 风险设施
1 | 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 已经编制并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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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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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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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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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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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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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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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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