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河大道及绕城主干线小修保养工程项目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28日10时00分
**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河大道及绕城主干线小修保养工程项目采购(采购编码:****)已完成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河大道及绕城主干线小修保养工程项目采购 | 1 | **** | 825878.53元 | |
2 | ******公司 | 861105.35元 | |||
3 | ******公司 | 882367.41元 |
(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河大道及绕城主干线小修保养工程项目采购 | 无 | 无 |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上发布。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递交地址:**市**区**大道 21 ****集团有限公司33楼3308经营业务部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0****0263
电子邮箱:****@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集团****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97(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养护项目经理部
地址: **市**区**大道21****集团有限公司33楼3308经营业务部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863
2.公司本部: 徐女士 150****0263
3.项目经理部:伍女士 159****0287
****
**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工程PPP项目养护项目经理部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