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产业园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运营管理服务
市场询价公告
**循环经济产业园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地点:**循环经济产业园
2、项目规模:年装修垃圾处置量5万吨/年,填埋装修垃圾处置量4万吨/年,拆除垃圾处置量1万吨/年。总处置量为10万吨/年。垃圾处置费按照各类垃圾实际处置量进行结算。
3、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在运营期间,由中标供应商的运营管理服务人员负责对采购人送至的建筑垃圾等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再生**化利用,并进行产品销售的运营管理服务过程。
①建筑垃圾: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弃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建筑垃圾分为拆除垃圾(多为废旧混凝土块等)与装修垃圾(多为居住办公装修垃圾等),并含有轻物质可燃物及无机物,包括但不限于木料、塑料、布料、纸屑与渣土等。
②填埋装修垃圾:违规填埋于地下的装修垃圾,其含土量较高(大于30%),相比常规装修垃圾,需额外经预筛分处置后方可与常规装修垃圾一并处置。
③再生**化利用:指生产方式按有利于**化利用、规范化管理、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主要生产工艺为分拣、筛选、破碎、配比、再加工等,形成后期**化利用产品并销售,产品有市政类道路砖制品、河道水利类再生护坡制品、交通工程类路基挡墙护坡水稳路基料、路基路面用料产品、市政管网配套制品、房屋建筑类再生新型保温墙体砖、再生建筑骨料、再生机制砂、再生商品混凝土、陶粒及陶粒轻质混凝土等。
二、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备注 |
1 | 现场管理人员 | 1 | 需相应资格 |
2 | 填埋装修垃圾预筛分操作工 | 6 | 满足年龄要求 |
3 | 垃圾处置车间分拣工 | 8 | 满足年龄要求 |
4 | 垃圾处置车间操作工 | 5 | 满足年龄要求 |
5 | 铲车司机 | 4 | 持证上岗 |
6 | 挖机司机 | 4 | 持证上岗 |
7 | 中控室操作员 | 1 | 满足年龄要求 |
8 | 机修工 | 1 | 持证上岗 |
9 | 运输车司机 | 3 | 持证上岗 |
10 | 后勤 | 2 | 厨师帮厨 |
11 | 场区保洁 | 1 | 满足年龄要求 |
汇总 | 36 |
年龄要求: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2、中标供应商上岗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使用性能及正确的操作方法,同时应对运行人员的管理、技术进行培训。
3、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统一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不能穿拖鞋上岗操作,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必须持有专门的上岗证书,不得擅自违章操作。
三、运营要求
1、运营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及现场工作人员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正常。
2、中标供应商应制定制定合理的车间内部管理制度、日常巡检制度、编制完善项目运营与维护方案、设备维护方案、安全与应急管理方案、环境保护及其他方案,保证设备正常运营,做到垃圾入场后日产日清。
3、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并保存完整的现场设备运行数据资料(包括各建、构筑物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维护记录等),运营现场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结束后做到工完场地清。
4、运营服务期间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固废等达环保要求并合规处置。
5、再生**化利用产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因再生**化利用产品销售发生的售后质量问题、经济纠纷与相关法律责任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在运营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相应的排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设立专门应急队伍,负责运营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及时到位,并将事故现场拍照后汇报采购人。
7、在运营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检修、维护,保证垃圾分选正常运行,设备大修须停止运行的情况,中标供应商须提前一周时间书面通知采购人(如遇突发性事故而必须停止运行大修的,中标供应商须立即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批准后全力展开维护、维修工作。
8、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城管、环保、安监等部门的要求做好处置、环保、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予以行政、经济处罚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整改和执行到位,如中标供应商拒不执行和整改的,采购人有权代为执行和整改,相关费用(处罚)从中标供应商的运营服务费中扣除。
9、运营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该服务项目转包。
10、运营服务终止或服务期满时,中标供应商要积极配合与下一运营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服务所需的工具及机械设施,住宿(床、衣柜),生产用水及用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耗材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采购并承担相应费用。
2、再生骨料归采购人所有。
3、****分所产生的轻质物及危废由招标方负责处置,处置费用由招标方承担,中标单位需承担轻质物的外运成本(运输距离不超过5km),中标人需负责再生骨料厂内转运、打堆及装车。
五、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1年。
2、报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市场询价表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09月27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市**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号楼三楼,或盖单位公章后原件扫描发至****@qq.com,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513-****1688。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缴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福利、服装、节假日的加班费、劳保用品、交通、办公、防护用品、柴油、人员餐饮,设备机械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及一切税费等所有费用),同时包含服务期内厂区内道路、厂房等的日常保洁清扫,及应接待参观及领导视察等情况下厂区卫生深度保洁清理等工作。
4、报价单位须为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
⑴费用结算与支付、考核、调整(本条款中价格均为含税价)
①结算处置费=垃圾处置费×绩效考核系数。
注:Ⅰ 垃圾处置费=各类垃圾处置中标单价×相应垃圾实际处置量。垃圾处置费按照各类垃圾实际处置量进行结算。
Ⅱ 半年结算一次,半年度考核以6个月考核结果平均计取。
Ⅲ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运营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一),以中标价***元/吨为基础,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浮动,绩效考核系数为:考核95分及以上为1.0;95-90分(含90)为0.97;90-80分(含80)为0.95;80分以下为0.9。
②运营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运营管理服务效果进行月度考核。考核一次不合格,报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年度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经责令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续签或终止合同;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接收建筑垃圾或其他垃圾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⑵支付方式:
垃圾处置费每半年结算一次,甲方根据装修垃圾、填埋装修垃圾及拆除垃圾处置量进行费用结算。甲方在收到双方签字确认的《垃圾处置量结算清单表》后1个月内付清所有费用。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记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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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