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环保项目工程调试期飞灰螯合剂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绿色环保项目工程调试期飞灰螯合剂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绿色环保项目工程调试期飞灰螯合剂采购,螯合剂采购暂估数量约120吨,具体用量根据现场运行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项目现场的焚烧飞灰金属特性,配合现场整体系统工艺,供应适合招标人使用的螯合剂。
2.2招标范围:飞灰螯合剂的供货、运输、保险、检测、装卸验收、质保期保障、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
2.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结算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招标控制价时,随之终止合同,以先到者为期限。供货日期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23200.00元。
2.5送货要求:
①送货需求量会结合现场的运行、检修情况和现场存货情况而调整。
②要求的吨桶装,每批送货量为30吨左右,可根据现场条件调整。
③地磅限重:80 吨,所以要求槽车总重控制 80 吨以下。
④由于我司的现场储存容积有限,但生产运营的连续特性,在节假日期间也同样保持生产状态,因此节假日期间需保持正常供货。
⑤交货地点: **市**区芦苞镇西河****填埋场内。
2.6质量要求:
①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合同附件及双方确认之技术要求。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制造、检查、****制造厂标准。以上标准不一致之处,以高者为准,并须达到招标人使用目的及合同目的。
②投标方的螯合剂产品必须满足:
(1)是低毒或无毒产品;
(2)无让人感官不舒服的刺激性气味;
以上两条任意一条不满足,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函)
2.7参数要求
序号 | 名称 | 暂估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螯合剂 | 120 | 吨 | 最终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2.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2.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涉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涉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2.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一个供应螯合剂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登记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登记。本项目采用网上或现场登记的方式接受登记。
4.1.1网上登记:投标人通过邮件(****@163.com)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4.1.2现场登记:现场登记的投标人需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1.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确认函》(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4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但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初步评审的审查。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8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登记的支持现金、支付宝、微信。网上登记的,经核对登记资料后通过邮件发送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码进行支付。
4.4 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方式,****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15 日09 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4年 10月 日15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 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投标邀请书在****http://www.****.com/官网发布。
9.其他
9.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地址:**市**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 | 地址:**市**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
联系人:袁先生 | 联系人:陆先生 |
联系电话:0757-****6868 | 联系电话:0757-****378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63.com |
2024 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