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补充说明:
本项目中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业绩(业绩类型主要是指:土地复垦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如土地全域整治工程含土地整治或土地平整项目、高标准农田工程含土地平整或土地整治项目、旱改水工程含土地整治或土地平整项目,如业绩资料里不能体现文字说明其概况或者指标的,项目建设业主可证明该项目含有土地整治项目,并需要明确指标,证明文件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项目业主公章。”
本项目中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业绩。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业绩(业绩类型主要是指:土地复垦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如土地全域整治工程含土地整治或土地平整项目、高标准农田工程含土地平整或土地整治项目、旱改水工程含土地整治或土地平整项目,如业绩资料里不能体现文字说明其概况或者指标的,项目建设业主可证明该项目含有土地整治项目,并需要明确指标,证明文件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项目业主公章。”
后附的资格审查自审表中格式按照上述做修改。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时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