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智能制造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医疗器械****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2401街区天竺空港工业区12号
公示时间:2024-09-24至2024-09-29
受理时间:2024-09-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2401街区天竺空港工业区12号,占地面积29813.09m2,总建筑面积35339.12m2,其中包括现有建筑面积15251.75m2,新增建筑面积20087.37m2。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及配套用房、购置设备,建设吻合器系列产品、电动腔镜吻合器及组件、创伤类植入器械、智能康复机器人系列****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吻合器系列产品产能为40万套/年,电动腔镜吻合器及组件产能为10万套/年,创伤类植入器械产能为15万套/年,智能康复机器人系列产品产能为4600套/年。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医疗器械****基地项目.pdf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联系人:孙先丽
联系电话:186****0959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300
邮寄地址:**市**区**东街3号院
传真电话:****483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3MA04EYN4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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