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四堡七堡单元JG1404-34、39地块54****学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9-24 17:08 至 2024-10-09 17:08 | |||
行政区划 | **省-**市-上** | 地块面积(m2) | 66757.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小学用地(A33)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上**三官塘路 | |||
经度 | 120.251823 | 纬度 | 30.290757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7-23 至 2024-09-23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朱一凡 | 单位联系电话 | 132****3537 | ||
样品检测单位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朱一凡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074.5.7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3****6052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上**庆春东路2-2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四堡七堡单元JG1404-34、39地块54****学校位于**省**市上**,总用地面积约为66757m2,地块中心120.****23041°E,30.****57050°N。JG1404-34地块用地面积为35269m2,**涛声巷,南至湾东路,西至三官塘路,北至钱江路;JG1404-39地块用地面积为31488m2,**七堡路,南至湾东路,西至涛声巷,北至钱江路。本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新开河、农田、民居、服饰及服饰配件仓库、****修理厂、******公司、项目工棚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22024XS****443号),****小学用地(A33),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地块共布设了14个土壤采样点(13个地块内采样点位和1个地块外对照点采样点位),采集并送检了74个土壤样品(地块内62个土壤样品、地块外对照点4个样品和8个平行样);地块内布设了2个底泥采样点位,采集并送检了3个土壤样品(2个地块内底泥样品和1个平行样);布设了7个地下水采样点位(6个地块内采样点位和1个地块外对照点采样点位),采集并送检了11个水质样品(6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1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和4个平行样);布设了2个地表水采样点位,采集并送检了3个地表水样品(2个地块内地表水样品和1个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沉积物检测项目共计51项,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pH值、锌、总铬、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MTBE)。土壤和沉积物所有样品51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2项,分别为pH值、镍、铜、镉、铅、汞、砷、总铬、锌、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总铬、锌低于**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6-C9)低于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计算的土壤风险控制值,其余检出指标除pH值外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47项,包括地下水常规指标35项、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乙苯、苯乙烯、苯并(a)芘、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镍、总铬、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MTBE)。地下水样品47项检测项目中,检出28项,分别为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挥发性酚、耗氧量、氨氮、硫化物、硫酸盐、铁、铝、钠、锰、铜、锌、碘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铅、汞、砷、硒、镍、总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指标中总铬检出值低于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六价铬的Ⅳ类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低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出指标除浊度、氨氮和汞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浊度和氨氮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等相关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无需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分析;汞经风险评估在当前场景暴露途径下不会对人体产生健康风险。 本次调查地表水检测项目共计23项,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除生物和辐射指标外的23项常规指标,地表水样品23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6项,分别为pH值、水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石油类、汞、砷、铅、铜、锌。检出指标中石油类、砷、铅、铜、锌5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水标准,氟化物和总磷符合II类水标准,溶解氧和氨氮符合III类水标准,高锰酸盐指数和总氮符合IV类水标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汞超过V类水标准。 综上所述,四堡七堡单元JG1404-34、39地块54****学校****小学用地(A33)(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使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