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重点生态区(饶**—信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市)勘查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江重点生态区(饶**—信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市)勘查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江重点生态区(饶**—信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市)勘查设计项目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上****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4家投标单位进行签到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审是否通过/废标原因 |
1 | ******公司 | 通过 |
2 | 江****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3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4 | **** | 通过 |
****委员会评审,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 **** | ||||
报价金额: | 1940万元 | 勘查负责人 | 邝林华 | 设计负责人 | 黄安杰 |
第二排序人: | 江****集团有限公司 | ||||
报价金额: | 1940万元 | 勘查负责人 | 宁汉虎 | 设计负责人 | 宋志文 |
第三排序人: | ******公司 | ||||
报价金额: | 1940万元 | 勘查负责人 | 叶勇 | 设计负责人 | 王阳平 |
注:本项目采用响应招标控制价。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始日期为:2024年09月24日-2024年09月26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行政监督单位及投诉电话:
监督部门:******局
招标人及电话:****
(吴先生 183****3833)
招标代理及电话:****
(孙女士137****5003)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