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9-24 17:16 |
**县国道G343绿化工程,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县国道G343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231号;
项目代码:2407-411423-04-01-352959
3.项目地点:国道343**县县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 工期: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项目规模:该工程全长20.271公里,道路两侧路肩外6.5米为绿化范围,共栽植法桐、红叶李、紫薇、**、丝棉木、大叶黄杨球、金森女贞球、红叶石楠球等苗木18900株。
10.招标控制价:****698.7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74751.98 元、规费 144609.18 元、税金 569534.76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0 元,分部分项工程费 ****802.8 元。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管理能力(提供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誉要求
①(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没有可不提供)
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可不提供)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没有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誉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做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企业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信息: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https://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3.3. 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https://ggzyjy.****.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四、保证金交纳:不收取(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 七 开标席
5.2解密时间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11时00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市公共**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投标人制做投标文件时需使用《****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V6.7.0)的通知(2023.****.13))(下载地址:《****交易中心》—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详见《****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新版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的通知。
六、特别声明:
6.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6.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6.4中标候选人存在6.1、6.2、6.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6.4.1没收投标保证金;
6.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6.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县人民路15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9728
邮箱:****@163.com
名 称:******公司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普惠路67号8层815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0-****006
邮箱:****@qq.com
监督单位:**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联系地址:**县永乐北路
联系电话:0370-****021
邮箱:****@126.com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