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鹏凤鸣湖畔前期物业管理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欣鹏凤鸣湖畔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欣鹏凤鸣湖畔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地点:**县中央大道以西、金融大道以北
项目概况:**中央大道、西至汇通街、南至金融大道、北至储备用地。占地面积28250.00㎡,总建筑面积40698.29㎡,住宅建筑面积27802.22㎡,非住宅建筑面积:12896.07㎡。
招标范围:欣鹏凤鸣湖畔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3.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09月24日
评标地点:**市**区**路63号康达商厦七层。
4.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小高层 1.80元/㎡﹒月
商 业 2.30元/㎡﹒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 小高层 2.10元/㎡﹒月
商 业 1.90元/㎡﹒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公司
投标报价: 小高层 1.95元/㎡﹒月
商 业 2.50元/㎡﹒月
5.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世博庄园1-102、1-103号
联 系 人:王晶晶
电 话:158****373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63号康达商厦七楼
联 系 人:樊娟
电 话:186****3961
招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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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